垃圾分類不到位,罰款5000元

本報9月4日訊 為規範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營造“垃圾分類,全民共建”氛圍,9月4日上午,城陽區垃圾分類辦公室牽頭組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物業服務中心、城陽街道辦事處開展了9月份第一週生活垃圾分類聯合執法工作。聯合執法小組本次重點針對之前排查存在問題的物管企業及商住小區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了現場複查,對天一仁和財富廣場和華鵬宜居小區存在的垃圾收集容器、設施設置不規範等仍未整改問題進行了現場處罰。

根據 《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按照要求設置收集容器、設施或者分類收集點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辦法》要求,對城陽街道天一仁和財富廣場、華鵬宜居小區兩個點位下達責令整改文書並處以5000元罰款,單日罰款共計10000元。同時,檢查人員現場向垃圾分類責任人發放了《辦法》手冊和垃圾分類宣傳材料,對責任人宣講其權利和義務,督促其對照規範要求加快整改落實。(觀海新聞/青報全媒體 記者 周偉)

來源:青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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