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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濟南9月21日訊(記者 張帥)9月19日上午,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該案的被告人均為學生家長,案件的起因源於孩子的上學問題。
據瞭解,殷陳小學因新校舍尚未建好,學生一直在濟鋼體育館看台下借讀,學習環境較差,為了解決學生就讀問題,濟南市歷城區教育局依職權決定,於2016年10月31日將510名殷陳小學學生,臨時遷至校舍條件較好、並有空餘的濟南市歷城區鳳鳴小學。
以劉某某為首的鳳鳴小學學生家長不滿教育局及學校的決定,以擔心自己孩子的學習環境會受到影響為由,劉某某等人利用多種形式煽動學生家長抵制殷陳小學學生搬遷入學。2016年10月31日早上,石某某等人在校門口聚集,採用打橫幅、堵門等方式多次阻止殷陳小學學生到校上課,並組織家長將課桌椅搬出學校。導致鳳鳴小學175名學生未能按時到校上課,殷陳小學學生未能如期在鳳鳴小學入學,學校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2016年11月,9名被告人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傳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等9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致使教學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均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告人劉某某作為首要分子,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八名被告人積極參加,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被告人劉某某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孫某某、石某某、惠某某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被告人毛某某、張某某、李某某、管某某、夏某某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9名被告人退賠的款項已依法發還濟南市歷城區鳳鳴小學。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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