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兩虎相鬥一隻身亡 誰該為此負責?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綜合

  “昆明動物園一隻老虎死了。”昨日,市民拍攝的視頻顯示,一隻老虎躺在昆明動物園猛獸區的地上,任憑遊客驚呼和工作人員用竹竿撥弄,都一動不動。記者聯繫昆明動物園動物管理科證實,昨日上午確有一隻老虎因與另一隻老虎發生打鬥,被咬住脖子窒息而死。(8月7日春城晚報)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這是網絡段子,也是血淋淋的現實。昨日昆明動物園,被放在一起圈養的東北虎和孟加拉虎“兩虎相爭”,結果年長的東北虎不敵被咬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東北虎,在動物園內非正常死亡,這顯然不能怪“兇手”——那隻小孟加拉虎,而應完全歸咎於園方的管理不善。

  園方事後分析,可能是到了發情期,兩虎為爭奪配偶相鬥。既然知道老虎處於發情期,為何沒有提前做好隔離與預防措施呢?更何況,兩虎搏命並非沒有徵兆,此前二虎就發生過打鬥。遺憾的是,這些跡象都沒有引起園方的警惕。

  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東北虎的所有權歸國家,動物園只有管理和使用權。給國家造成了損失,動物園是否應當被問責呢?從我國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刑法》等法律來看,對非法捕獵及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做出了懲罰規定,但對於動物園因管理不善造成國家保護動物死亡應該如何問責處理,並沒有明確規定。顯然,接下來相關法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不過,在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中,明確提出了動物園要“切實保障動物福利,保證動物健康”,比如“建設適合動物生活習性、安全衞生、利於操作管理的籠舍”。從這個角度來説,將習慣於生活在熱帶的孟加拉虎與習慣於生活在寒帶的東北虎放在一個區域圈養,昆明動物園的這一做法無疑也有違自然規律,極其不妥。

  從這起事件中,各地動物園都應該吸取教訓,妥善安排動物的生存環境,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最終目的是確保動物的福利與健康。


  6月29日下午六點鐘,沙坪壩區消防支隊大學城中隊接到報警,説青木關石花水庫有人落水,生死不明。

  沙壩坪區消防支隊大學城中隊一行人趕到石花水庫邊後,立即和落水的羅大爺的家人一起展開搜救。警方瞭解到,羅大爺當時在湖裏拉網打魚,大約三、四點鐘左右落水,由於溺水時間太長,沒有太大的生還希望。

  記者從警方瞭解到,羅大爺本來會游泳,只是出門前喝了點白酒,不知是不是酒精作用,導致失足落水。

  趕來救援的消防人員,攜帶了潛水設備,但石花水庫面積大,水體渾濁,不適合穿着潛水服下潛作業。

  搜救人員先是用鋼筋紮了個笊籬,沿着羅大爺下網的大致位置仔細打撈,希望能有所發現。

  一個小時很快過去,搜救沒有進展。後來,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路過,自願潛到湖底用手去摸。經過一番搜救,晚上八點過,落水身亡的羅大爺終於被找到。

  炎炎夏日,無論打魚還是游泳,大家都要作好安全防範,避免意外的發生。

  此新聞來源於騰訊新聞app重慶頻道

  (2017-07-01)


  華商報訊(記者 李小博)母親帶着兒子和女兒坐在後車廂,父親駕駛三輪摩托車正趕往地裏割麥子,結果與一輛通村公交相撞,母親和12歲兒子身亡,8歲女兒受傷。

  這家人去年才組成新家庭

  昨日上午10時許,有市民駕車途經藍田縣201縣道三官廟鎮金山村時,發現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三輪摩托車和一輛通村公交撞上了,剛好在一個三岔路口,三輪車車廂和車身被撞得分開了,聽説傷了三四個人,還有兩個小孩受傷了。”

  根據這位市民提供的現場照片可以看到,紅色的車廂與車身分開有十來米遠,一輛中巴車停放在路邊,現場有交警和村民。

  昨日下午2時許,華商報記者趕到現場,通往三官廟鎮金山村的該段201縣道彎道較多,接近金山村的路段全部為下坡,路邊指示牌顯示限速30千米/小時。剛過金山村的指示牌,201縣道分成一個岔路口,一個靠左的小陡坡通往金山村,繼續直行則可前往臨潼。

  小陡坡與201縣道交界處撒落着許多黃土,有附近村民説事發後現場血跡太多,先後有藍田縣多部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處置,用黃土掩埋了血跡。對於事發時的情形,多位村民稱是在事後趕到現場的。

  “應該是早上8點半左右發生的,三輪車帶着一家四口準備去東邊割麥子,從藍田過來的通村公交剛好要上坡,結果就給撞上了。”一位村民説,發生車禍的這家男主人是臨潼人,女主人原是藍田人,去年才組成新家庭,此次乘坐三輪摩托車準備前往女主人家中幫忙割麥子,“女主人也命苦,她和兒子當場就不行了,女兒好像也受傷嚴重,太可憐了。”村民説,因為事發時間較早,所以通村公交車中的乘客並不多,並未有人受傷。

  昨日下午,在藍田縣醫院,醫護人員稱的確有120接來3位在車禍中受傷的患者,但是一對母子已經身亡,另有受傷嚴重的女兒被送往西安搶救。隨後記者瞭解到,車禍中身亡的母親37歲,兒子12歲,受傷的女兒8歲,駕駛三輪摩托車的父親在車禍中受輕微傷。

  有人手捧黃土掩埋血跡

  根據知情村民提供的事發後照片和視頻可以看出,藍田縣藍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通村公交車身右前側有刮蹭和碰撞痕跡,車前擋風玻璃右下角破碎;三輪摩托車車身與車廂脱離開來,車廂側翻在地,與側翻的車身有一段距離,車廂旁邊躺着一位女性,頭部流血,一名身着藍色上衣的男孩躺在兩三米外,正有人圍着,還有一名身着紅花上衣的女孩躺在地上被人抱着頭部,畫面中可以看出女孩非常痛苦。除了一大攤血跡在地上,還有兩個小木凳散落旁邊,不難想象事發時車廂中的三人是坐在小木凳上的。

  知情村民拍攝的視頻顯示,在救護車將傷者送往醫院之後,有人手捧黃土對血跡進行掩埋。

  對於事發時的情況,有村民稱通村公交沿201縣道從藍田方向過來準備上小陡坡進入金山村,而三輪摩托車疑為沿201縣道從臨潼方向過來,在小陡坡口與左拐上坡的通村公交相撞。但也有村民稱三輪摩托車疑為從金山村駛來準備下小陡坡朝201縣道藍田方向行駛。昨日下午,記者離開現場時,仍有多名藍田縣政府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查勘。

  (2017-06-12)


  5月28日14時左右,暫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田家營村的兩名11歲少年楊博和邱鵬輝午飯後相約出去玩耍,但是直到快吃晚飯時還沒回家。家人開始四處尋找,但是問遍周邊鄰居和其他同學,倆孩子仍然不知所蹤。當晚24時左右,家長無奈下報了警。事故發生後,記者陸續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5月29日早上,一位路人突然在村南邊的大黑河河道的邊上發現了楊博的屍體,隨後報警。警方趕到後,在河道內的水中又發現了邱鵬輝的屍體。隨後,消防戰士趕到,將邱鵬輝的屍體打撈上岸。經現場的醫護人員確認,兩人均已沒有生命體徵,法醫勘驗後,證實兩位孩子是溺水身亡。

  6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地點看到,幾個通往河邊的路口,都被剷車臨時堆起了土堆,以阻擋車輛通往河邊。河道旁,每隔百米左右就立着寫有“水深危險,禁止靠近”的温馨提示鐵牌,河面上還漂浮着一些大小不一的白色泡沫板。據周邊村民介紹,該河道剛改造完工後不久,這些泡沫板,是河道旁拆除了施工板房後,沒有及時清理留下的。泡沫板被風吹到河裏後,有時候就能看到孩子們抱着這些泡沫板當“浮板”,在河裏玩兒水。河邊的危險提示牌,是發生此次溺水事故後,才有人趕來快速安裝的。至於阻擋車輛通往河邊的土堆,也是事發後才有挖掘機開來堆起來的。

  ▲事發後通往河道的路口臨時堆起了土堆

  ▲事發後河道旁樹立了提示牌,河道里仍漂浮着白色泡沫板

  記者隨後從死者家屬提供的視頻中也看到,5月29日發現孩子的屍體時,現有提示牌的位置確實是空的。在河道南側距離事發地百米左右,就有幾座推倒但是沒有清理完畢的簡易板房,目前仍然有大量的泡沫板和鐵架子遺留在空地上。除此之外,河邊的樹林裏還隨處可見未燒完的木炭、啤酒瓶和燒烤架等物品。村民們告訴記者,節假日經常能看到有人開車來此地燒烤,遊玩。

  ▲河道南側推倒但是未清理完畢的簡易板房

  6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玉泉區人民政府農牧林業水利局。局長雲智龍向記者表示,該段河道的改造工作是市裏做的,目前還沒有移交到玉泉區。雖然河道兩側事發前未設置提示牌,但是在呼北線大橋處有明顯的提示標示。至於施工板房的殘留物是否應當及時清理,雲局長稱他對此無法做出專業的解釋。雲局長還表示,如果死者家屬認為政府部門對孩子的死亡負有責任,建議他們走法律途徑解決。

  6月5日下午,記者再次瞭解到,死者家屬已經聘請了律師,正在着手準備訴訟工作。

  來源:北方新報(ID:beifangxinbao)

  記者:楊 佳

  編輯:鄧麗琴

  (2017-06-05)


  圖

  紅網長沙5月31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陳斌)5月30日下午,長沙縣福臨鎮一魚塘,29歲男子黃某釣魚後,手持釣魚竿不慎觸碰到上方的萬伏高壓線身亡。

  “魚塘有人養殖,平時釣魚都是收費的。”黃某的哥哥曾先生介紹,黃某平時喜歡釣魚,30日下午,黃某和兩個朋友一起到上述魚塘釣魚,魚塘主人不在家,幾人準備釣完後,再將錢支付給魚塘主人。當天下午,幾人釣完魚,黃某拿着釣竿準備去清洗時,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高壓線。之後,黃某經搶救無效身亡。

  “高壓線太矮了。”與黃某一起釣魚的吳先生説,高壓線距離地面不到4.8米(右圖),雖然有一個地方寫有“高壓危險”,但是字很小。

  記者從相關電力人員處瞭解到,萬伏高壓線離地高度至少5.5米。5月31日,黃某家屬將和長沙電力局開慧供電所就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