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稿·社會與生活】租車到期逾一年不還 日男子面臨鉅額罰款

  【新華社微特稿】日本京都府警方近日以涉嫌侵吞財務逮捕一名男子,稱他租借一輛轎車逾期一年多仍未歸還。

  日本“天空新聞24小時”網站10日報道,萩原將文現年44歲,去年6月25日從京都府伏見區一家租車公司租借一輛小轎車,本應於同年7月2日歸還。但是,萩原後來給租車公司打電話,稱他本人在東京,希望延期歸還車輛。就這樣,在租借車輛早已到期的情況下,萩原一直使用那輛車,直到今年8月4日警方為此找上門。當時,他因逾期不還車,應繳納的罰款高達766萬日元(約合49.4萬元人民幣)。本月5日,京都府警方以侵吞財務罪名逮捕荻原。

  這件事引發網友熱議。有人驚訝於他逾期不還車的一年多內“無人向他追要”,有人則感嘆萩原繳納的罰款甚至夠買兩輛新車。(完)(王逸君)

  關鍵詞:萩原將文(Masafumi Hagiwara)、租借汽車(rental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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