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PPP紓困貸款規定放寬 華人企業如何獲得全額豁免?
【僑報訊】2020年6月5日在罕見的兩黨合作下,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薪資保障計劃彈性法案》(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Flexibility Act,PPPFA),放寬了原先薪資保障計劃PPP法案中的一些規定條款,以解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對該紓困計劃的諸多擔憂。針對具體新修改法案都做出了哪些放款政策,有代表大洛杉磯地區不少知名企業的高級法律顧問、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在最近一次受訪中做出了以下歸納,供華人企業主參考:
1. PPPFA將薪資支付部分所需的貸款比率降低至60%
不少企業主對PPP貸款項目最大的擔憂就是其規定企業必須使用75%的貸款用於支付工資。這對因疫情而被迫倒閉的企業來説,就意味着要繼續向僱員支付薪資,讓他們留在家裏不工作。而新法案調整了需用於支付僱員工資的貸款比率,從原來的75%降低至60%,用於支付其他費用的資金也因此從先前的25%,增加到了40%。
鄭博仁律師表示,儘管這一更新比例仍然低於先前企業遊説團體倡導的對半平分,但這一結果仍是重要改進。然而,新法卻並沒有更改有關可以被豁免的公司花銷項目,目前依然僅包括租金、按揭貸款、水電費和貸款利息。同樣,這對於需要資金來購買存貨、個人防護設備、遠程工作費用和其他需求的企業來説,仍然是一大限制。目前不少商業團體將繼續遊説,希望從而擴大符合條件的支出項目。
2. PPPFA將使用資金的時間限制從8周延長到24周
鄭博仁律師説,薪資貸款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要求企業在收到款項之日起的八週內,立即使用完這筆資金。對被政府勒令關閉的企業而言,這相當於公司要在非營業的情況下,仍給在家不工作的員工發放薪水。很多企業主們因此強烈要求在重啓後,可靈活調用貸款資金。尤其是用於員工返工後的工資發放上。
PPPFA通過將規定貸款使用期限延長至24周來解決這一問題,雖然企業仍需要將這筆資金用於支付工資和符合規定的公司開銷上,但目前只要在2020年底前用完貸款即可。鄭博仁律師推測,這將更有可能幫助公司獲得貸款全部豁免,因為貸款金額是基於2019年一個月的工資乘以2.5,也就是大約10周。此外,企業現在應該可以靈活選擇在一年餘下的時間裏用掉貸款資金。而且,PPPFA還不要求企業等待24周才能申請豁免,如果願意他們可在8周後就申請豁免。
3. PPPFA將重新僱傭員工的截止日期從6月30日推遲至2020年12月31日
不少企業對PPP的規定都提出了質疑,之前的規定是所有員工必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被重新僱用,他們的工資才能被計入豁免範圍。許多企業擔心,目前還不能正常開門營業,或肯定無法滿負荷運轉,因此這就導致公司將再次被要求向不工作的員工支付工資。根據新法律,企業僅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重新僱用員工,就可使其工資計入豁免範圍。
但是,鄭博仁律師提醒説,法律並沒有更改如何計算豁免工資的方法。貸款申請中使用的薪資核算方法仍適用於豁免金額的計算。因此,有資格獲得豁免的僱員薪酬仍不超過10萬元,僱主所有者和承包商仍不超過15,385元。然而,根據新法律,額外六個月的費用可以被豁免,這將彌補任何缺口,並確保100%免除貸款。
4. PPPFA簡化了重新僱用的要求
由於PPP的目的是保持用於計算貸款時的員工數量不變,要求企業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重新僱用相同數量的全職員工或等同的人力。這條規則的唯一例外是,僱主是否可以提供書面證明,試圖重新僱用但被拒絕返工的僱員。
新法律對這些要求作了兩項重大修改。首先,將重新僱用日期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其次,為裁員增加了額外的例外。法律規定,如果有下列情況,企業仍可獲得工資豁免:
• 未能重新聘用在2020年2月15日或之前受僱的個人;
• 能夠證明沒有能力僱用在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受僱的合格員工;或
• 無法恢復到2020年2月15日之前的商業活動水平
鄭博仁律師分析,目前尚不清楚如何“證明公司沒有能力重新聘用同樣合格的員工”,也不清楚“證明公司沒有能力恢復到以前的業務活動水平”的標準是什麼,但希望近期出台的相關政策細節可以詳細説明。但即使公司基於這些例外情況而減少了人員數量,如果60%的貸款在2020年剩餘時間裏仍用於工資發放,這筆貸款將被豁免。當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企業需要儘可能徹底地以書面形式記錄其重新僱用員工的努力。
5. PPPFA將還款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
新法律還放寬了還款條件,如果貸款或部分貸款無法被豁免。現在的企業將按五年利率1%來償還貸款。此外,必須償還第一筆款項的還款時間是SBA做出豁免決定後的六個月。根據目前規定,您的銀行有60天的時間做出貸款豁免決定,而SBA有90天的時間,這意味着您可以在2021年5月之前支付第一筆還款。
此外,PPPFA還允許借款人利用Care Act的規定,延遲僱主支付社保的工資税部分。以前,PPP不允許對貸款的可豁免部分延期繳税。
小企業管理局貸款審計
鄭博仁律師説,雖然新法將解決許多之前產生的問題,並有助放鬆對PPP貸款完全豁免的要求,但仍無法完全解決所有的問題。比如,沒有解決財政部在5月22日發佈的PPP貸款“臨時最終規則”中概述的小企業管理局對貸款進行審計的問題。
根據PPP貸款常見問題顯示,SBA可以自行審查任何貸款,以確定“借款人是否有資格獲得PPP貸款,或者是否有資格獲得借款人要求的貸款金額或貸款豁免金額。”這包括200萬元以下的貸款,在經濟不確定是否導致貸款的必要性上,這類貸款有一個“安全避風港”。
因此,儘管PPP做了更改,小企業管理局仍然可以查看企業是如何計算原始貸款金額的,並在決定是否應豁免全部或部分貸款時,審查其是否“能夠從其他方面獲得信貸”。所有企業,特別是貸款超過200萬元的企業,都應該做足準備在申請之日解釋該貸款的必要性。
鄭博仁律師分析,歸根結底政府審查的重點是企業的償還能力。比如:一家企業是否擁有足夠的現金儲備或信貸額度,使其可維持在關門期間的運營?如果是,SBA或可認定借款人沒有資格獲得PPP紓困貸款。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雖然借款人不必擔心會受到刑事處罰,但除了明顯的欺詐行為外,他們可能會被要求全額償還貸款。
SBA是否會對PPP貸款進行大量審計仍然值得懷疑,因為目前政府已經撥出了450萬筆PPP紓困貸款,而SBA根本沒有能力對大多數案件進行審查。也就是説,在貸款申請時,對企業財務健康狀況的詳細文件,以及對貸款如何使用的詳細跟蹤,將可防止日後企業面臨此類問題的出現。鄭博仁律師強調,需要注意的是,準確計算貸款金額和豁免金額的責任,仍落在借款人頭上。
總結
鄭博仁律師分析説,總而言之,PPPFA對於中小企業而言仍是一次勝利。這項法律將減輕申請PPP紓困貸款的企業,以及更多仍要申請的企業的負擔。兩黨政客這次紛紛聽取了中小企業主的反饋及意見,並迅速採取了果斷行動,將選民的利益置於黨派紛爭之上,也是積極之舉。
然而,鄭博仁律師提醒説,針對PPP紓困貸款的豁免規則仍存在諸多問題尚未得到解答,並需要政府出台進一步的政策修改。因此,隨着未來PPP規定的不斷更新,我們會繼續看到更多的法規還將陸續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