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問:今天,英美澳加外長髮表聯合聲明,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表達關切。請問中國大使館有何評論?
使館發言人:5月28日,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英國外交大臣拉布、澳大利亞外長佩恩、加拿大外長商鵬飛發表所謂“聯合聲明”,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説三道四,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我願重申以下幾點:
第一,香港事務不容任何外國干涉。不干涉內政是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世界各國都應遵守。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迴歸中國,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預。我要特別指出的是,《中英聯合聲明》終極目標和核心內容是確定中國收回香港。《聯合聲明》沒有任何一個字、任何一個條款賦予英國在香港迴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任何國家都不能借口《中英聯合聲明》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第二,中國全國人大作出國家安全立法決定及時必要。近年來,香港特區國家安全立法風險凸顯,特別是“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分子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大肆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活動,蓄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一些外部勢力與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勾連合流、沆瀣一氣,利用香港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這些活動嚴重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些事實表明,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明顯法律漏洞和工作缺失,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第三,維護國家安全是世界各國中央事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力,英國如此,中國同樣如此。中國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香港迴歸23年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導致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於“不設防”狀態。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安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以立法方式堵塞住香港國家安全的風險漏洞,是權力和責任所在,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第四,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和生存基礎。中國政府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一國兩制”是一個整體,“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反中亂港勢力藉口“兩制”,破壞“一國”;外部勢力藉口“兩制”,干預香港事務,威脅中國主權和國家安全,這些都嚴重危害“一國兩制”。全國人大決定正是準確把握“一國兩制”正確方向,完善香港特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第五,中國全國人大決定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區高度自治和香港居民的權利自由。香港迴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香港居民享有全所未有的權利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絕對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任何人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不得危害有關國家的國家安全。全國人大決定將保障香港居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合法權利和自由,使香港變得更安全、更美好、更繁榮。
我們敦促有關國家認清香港已經迴歸中國的事實,遵守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尊重中國全國人大決定,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來源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官網
編輯 楊萌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