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代文雯受不了騷擾,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要她賠1200萬,結果來了

突然説起女演員代文雯,也許有些網友會覺得不太熟悉,但如果説到網劇《大俠日天》中東方玉/向茜茜,還有《慶餘年》中的趙小姐,可能會想起“哦,原來這些角色就是代文雯出演的”。 代文雯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2015年,參演古裝黑色幽默網絡劇《囧西遊》並正式進入演藝圈。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今天要説的代文雯與角色無關,而是她與簽約公司的麻煩事。通俗地説,她受不了公司老闆的長期“騷擾”,便向經紀公司遞上《解約通知函》,公司卻向她索賠1200餘萬……這場糾紛最後鬧上了法庭。 有媒體稱,2016年9月1日,代文雯與達達公司簽訂了《演員經紀合同》。 在確認出演《慶餘年》中沈小姐一角19天后,代文雯卻被診斷出現煩躁、整日悶悶不樂、悲觀等病情加重的情緒。而這一切在代文雯看來,完全是經紀公司老闆給她造成的。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為了躲開“騷擾”,以及不影響自己今後的演藝生涯,代文雯於2018年4月14日向達達公司發出了《解約通知函》。其理由是公司負責人聶某經常向她發送騷擾信息,嚴重影響了她的日常生活、學習及工作,對她造成極大困擾。另外一個原因是代文雯認自己與公司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以及對自己一年以來的發展和現狀不滿意,從而與公司的矛盾加劇起來。為此,代文雯遭公司索賠1200餘萬,雙方鬧到法庭。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上圖: 代文雯在《射鵰》飾演華箏

但達達公司在一審中並不認可代文雯的解約事實和理由,認為代文雯自《解約通知函》發出後,私自接洽了一些影視作品的行為均違反《演藝經紀合同》的約定,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代文雯繼續履行與達達公司簽訂的《演員經紀合同》;判令代文雯支付各種違約金共計1200餘萬。 在達達公司起訴之後,朝陽區法院一審駁回了達達公司全部的訴訟請求。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隨後,達達公司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了上訴。北京三中院二審同樣駁回了達達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換言之,代文雯這次提出的“解約”,她不需要支付對方1200餘萬元。二審的判決書寫道:從2017年8月15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聶某給代文雯發微信,在微信中稱代文雯“寶寶”,在代文雯面前,聶某控制不住自己,稱照顧代文雯,他希望代文雯永遠都是他唯一珍惜的公主。

  

代文雯為什麼要與經紀公司解約,對方卻向她索賠1200萬,結果來了

  上圖:代文雯在《大俠日天》一人飾兩角:東方玉/向茜茜

聶某還稱,他明白代文雯的顧慮,請代文雯給他一個機會。 儘管代文雯明確表示不會接受跟聶某曖昧的關係,但聶某在微信中稱他不會放棄,也不想聽到代文雯跟別的男生在一起。如果代文雯談了男朋友,他會不遺餘力地想辦法毀了她的男朋友。聶某給代文雯發送類似的微信一直到同年12月。二審判決認為,此時的聶某是處於已婚狀態,並是有家庭之人,應具有基本的家庭責任意識,其對婚外異性展開持續的追求並最終演變成騷擾的行為突破了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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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達達公司的違約行為已嚴重影響代文雯獲取演藝機會、提高知名度及身心健康,致使《演員經紀合同》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代文雯有權依法解除合同,達達公司主張繼續履行《演員經紀合同》,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説,代文雯和前經紀公司解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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