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吸毒男拒捕 飛檐走壁爬電線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7月27日,廣州白雲區白雲湖大朗村,民警在抓捕一名吸毒男子的時候,男子在出租屋外牆飛檐走壁,還從電線上爬到電房上,險象環生。

  男子為拘捕先從幾十米高的高層沿牆壁向樓下逃跑。

  飛檐走壁間還有居民為協助警方抓捕往樓下扔各種各樣雜物為阻止男子逃跑。

  警方急忙阻止其他居民怕男子受傷。

  現場圖。

  現場圖。

  男子身手矯健,先從幾十米高層下來,又在電線上飛奔,想要逃跑。

  現場圖。

  現場圖。

  最後爬上一處電房上,現場險象環生。

  治安、公安特警在樓下圍捕近三個小時,該吸毒男子被家人勸了下來。

  之後被警方帶走。(文章來源:東方網)


  唐某在家中被警方人贓並獲。(長寧縣公安局供圖)

  宜賓新聞網7月16日訊(田懿平 記者 劉佳) 為籌毒資,他將賊手伸向表弟,盜竊表弟一台電腦;警方上門抓捕他,竟想點燃煤氣拒捕。近日,長寧縣長寧鎮男子唐某,把自己“作”進了班房。

  7月12日下午,事主王某到長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家中被盜,損失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個書包、一個錢包。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經深入摸排,發現王某的表哥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9時許,民警到唐某家中準備對其實施抓捕,唐某拒不開門,將自家廚房內煤氣管牽到客廳,並打開煤氣,手持打火機準備點燃。

  民警果斷踹開唐某家門,進入室內立刻將唐某控制。當民警打掉其手中打火機後,才發現整間屋內充滿了濃重刺鼻的煤氣味!當時室內各種電器均處於開啓狀態,隨時有發生爆炸的危險。民警當機立斷,立即將門窗打開,關閉煤氣閥門。

  消除隱患後,民警在唐某家中查獲其盜竊所得的筆記本電腦、書包、錢包等物品。經審訊,唐某對自己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7-07-16)


  7月7日開始,朋友圈流傳一組增城突現大批特警的動圖,並稱傳出槍聲。咩事瞭解到,這是警方抓捕吸毒人員時遭遇暴力拒捕,於是採取了果斷措施。

  網傳圖片

  網傳圖片

  網傳圖片

  西楚網訊 廣州增城警方今天(7月7日)通報:7月6日上午,增城警方在抓捕吸毒違法人員期間遇到暴力拒捕,民警採取果斷措施,現場抓獲8名吸毒人員。

  當日上午9時許,根據羣眾舉報線索,增城警方到永寧街一間自建房抓捕吸毒人員。吸毒嫌疑人員見到民警後,有人躲在屋內反鎖大門,有人跑到樓頂持刀與民警對峙,並用磚塊等物品襲擊抓捕民警,嚴重威脅現場民警的人身安全。

  經民警現場再三口頭警告教育無效後,民警向天鳴槍示警,隨後採取果斷措施,由特警隊員強攻進屋,將羅某(男,37歲)、鍾某(男,22歲)等8名嫌疑人員控制,現場繳獲吸毒工具一批、刀具2把,其間無造成人員傷亡。

  經檢驗發現,羅某等8人尿檢均呈冰毒陽性。目前,羅某、鍾某等8名嫌疑人被增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17-07-08)


  42歲的商洛男子代某,因吸食毒品生活窘迫,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西安公安長安分局接到羣眾舉報後,確認代某可能進行毒品交易,御苑派出所所長郭三峯立即帶領民警前往抓捕。在抓捕過程中,代某暴力抗拒,使用隨身攜帶的刀具將民警刺傷並逃離。經過民警十餘天的緊張抓捕,昨天中午,嫌疑人代某終落法網。

  5月22日19時左右,公安長安分局御苑派出所收到羣眾舉報,吸毒男子代某可能進行毒品交易,但小居安村村內流動人口多,尋找嫌疑人難度較大,民警分為兩組在村內展開摸排。半個小時後,郭三峯所長和民警張旭在村內一處烤肉攤發現了代某,當時代某正準備離開攤點,兩人便決定立即實施抓捕。抓捕時,代某極力反抗並拿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兩位民警刺傷並向村外逃竄。因為現場羣眾較多,為避免刺激嫌疑人造成其他傷害,民警並未追趕,向分局上報情況後,請求支援。

  經送醫治療,郭三峯右手手腕神經斷裂,肌腱部分斷裂,開放性損傷,民警張旭手臂及手腕處受輕傷。

  6月2日中午12時許,民警在長安區郭杜一城中村民房內將正在睡覺的嫌疑人代某抓獲,現場在其身上查獲匕首一把。訊問中代某交代:5月22日當天他吸食過毒品,由於害怕被強制隔離戒毒,便想反抗逃離並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將民警刺傷。

  目前,代某因涉嫌妨害公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本報記者李佳

  (2017-06-03)


  華商報訊(記者 李敏 通訊員 尤雄 王富強)橫山籍男子雷某吸毒後手持兇器威脅村民,民警對其抓捕時,慌亂的雷某跑入一居民家中挾持了一名人質,而這名人質竟然是雷某的嬸嬸。4月19日,榆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以綁架罪判處雷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016年7月31日下午,雷某因吸食冰毒產生幻覺,自稱遭到他人追殺,於是帶着智障人員喬某駕車離開城區來到榆陽區紅石橋鄉附近,持刀阻擋過往車輛通行、搶摘村民西瓜等。

  在追捕過程中,民警在雷某丟棄的車輛內查獲雷管、管制刀具、吸毒工具等違禁品,當晚二人趁黑逃入附近林區逃逸。次日下午4時許,雷某和喬某在一片玉米地中被發現。看到民警逼近,雷某持刀將同行的喬某劫持,後迫於壓力將喬某放開後再次逃跑。

  雷某在逃跑過程中跑入一户居民家中,又將正在院內幹活的婦女趙某劫持,事後民警發現,這位被挾持的婦女竟然是雷某的嬸嬸,而當時的雷某已經六親不認。抓捕民警最終使用催淚噴射器等警械將雷某制服併成功解救人質。

  4月19日,榆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認定雷某行為構成綁架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雷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