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25歲的年輕母親賈某因嫌2歲兒子吵鬧影響睡覺,用棉被捂死了親生的孩子,事後又與丈夫埋屍,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無獨有偶,一位31歲的母親袁某因上網問題與丈夫起爭執後,酒後泄憤,用手捂死了1歲的養女小馬。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袁某有期徒刑15年。
女子竟然酒後泄憤掐死1歲養女?
案發 瑣事與丈夫爭吵 泄憤捂死養女
2013年,31歲的甘肅岷縣女子袁某帶着她1歲的養女小馬,隨51歲的丈夫馬某來京打工。一家三口租住在朝陽崔各莊鄉東辛店村某出租屋。
丈夫馬某在附近一家餐館當廚師,袁某沒有工作,在家照顧養女。閒暇時,袁某喜歡上網打發時間。
2013年9月7日晚,因不滿妻子上網,馬某將網線扯斷。袁某見狀不依不饒,兩人隨即發生爭吵,嚇得女兒直哭。
次日上午,馬某出門上班,仍未消氣的袁某買回幾瓶啤酒,在出租屋內借酒消愁。五瓶啤酒下肚,聽見養女躺在牀上啼哭不已,在氣頭上的袁某用手捂住女兒的嘴和鼻子,一隻手掐着她的脖子。造成養女被悶堵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袁某説,她在出租屋內坐了一段時間,隨後到公交站等丈夫下班。當晚,丈夫馬某因生氣未搭理其妻子,徑直回家。而後,袁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此時,忘帶鑰匙的馬某正準備撬門進家,接到派出所的電話。此時,他才得知妻子已將養女掐死。
2013年10月16日,袁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逮捕。事後,警方為袁某做了精神鑑定,鑑定結果顯示,袁某精神正常,具有完全行為責任能力。
指控 5瓶啤酒下肚 母親酒後作案
檢方指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袁某丈夫馬某證言,2013年9月7日晚11時,他下班回家時,發現袁某拉好網線要上網,他當時很生氣,就把網線拽了。
次日晚11時左右,他下班回到東辛店公交車站時,看見袁某就站在公交站,身體有些搖晃,感覺她喝多了。
據馬某稱,袁某平時心情不好就會喝酒,再加上昨晚兩人吵架,馬某當問袁某在孩子時,袁某説“不用你管”。
馬某到家後發現家門鎖着,他趕緊打電話給袁某,袁某並未接聽。他沒有鑰匙,就用木棒、鐵絲、改錐撬門鎖,但沒弄開。
之後馬某被叫到派出所,民警告訴他,袁某把孩子殺了。
馬某跟民警回到住所後,民警用袁某在派出所交給他們的鑰匙打開房門,進屋後看見養女仰面躺在牀上,身着粉紅色連衣裙,已經死亡。馬某稱,孩子是2013年3月8日從妹妹朋友那裏抱養的。
據公安機關現場勘驗筆錄顯示,養女被殺時,牀旁地面擺放一個塑料凳子,凳子上有5個啤酒瓶。
此案開庭時,袁某對指控沒有異議。
辯護人認為,袁某系自首且本案系激情犯罪,請求法院對袁某減輕處罰。
證言 1萬元抱養1歲安徽私生女
馬某妹妹證言顯示,哥哥馬某50多歲才娶袁某為妻,兩人沒有孩子。她就打電話問哥哥,有一個小女孩要送人你們要不要。馬某和袁某都表示願意抱養。兩人一起到安徽合肥抱養了孩子,馬某還給了對方1萬元。
記者瞭解到,袁某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育有兩名子女,後來因不堪前夫家暴離婚。離異後,兩名子女由前夫撫養。
幾年前,袁某與比自己大20歲的馬某結婚。婚後,兩人一直沒有生育。
2012年2月,夫婦倆在馬某的老家安徽收養了剛出生一個月的女孩。
據瞭解,女兒的親生母親未婚先孕,又遭男友拋棄,所以選擇將孩子送人。後經人介紹,馬某收養了這個女孩,並取名小馬,疼愛有加。
宣判 構成故意殺人罪 獲刑15年
三中院認為,袁某因家庭瑣事用手悶堵養女口鼻,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考慮袁某自首情節,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袁某的辯護人關於袁某系自首,本案系激情犯罪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採納,關於辯護人請求對袁某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採納。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袁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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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7時許,賈某在大興區其暫住地內,因兒子小雨(化名)哭鬧影響其睡覺,她將小雨摔在地上致其顱骨骨折,為制止小雨哭鬧,賈某用手猛掐小雨頸部,後又將塑料袋套在小雨頭上並用棉被壓蓋,導致小雨死亡。
當晚,其夫王某夥同賈某駕車將小雨的屍體埋至河北省某地。王某在偵查機關向其調查取證時,還故意作假證明包庇賈某。
二中院一審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11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