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派出所不再出具20項證明 究竟包括哪些?

  今起派出所不再出具20項證明,究竟包括哪些?北京9月1日電 善款捐出後石沉大海不知去向,為開一個證明跑斷腿,互聯網搜索信息真假難辨……今天開始,隨着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規和舉措的正式施行,上述難題或將不再困擾百姓生活。

今起派出所不再出具20項證明 究竟包括哪些?

  慈善組織每年要曬賬 悔捐或被起訴

  今日起,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領域的諸多不規範行為將受到嚴格管控。

  該法明確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另外,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社會公開其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的財務會計報告須經審計。

  而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或者捐贈財產用於扶貧、濟困等慈善活動,並簽訂書面捐贈協議的,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

  捐贈人違反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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