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的“小紅包”,這位公安局原副局長為何也要拿?

“小額、多次、長期”

是一些官員收受賄金的特點

也許自以為“小數”“現金”吧

所以常收常納

領慣了“出場費”“車馬費”

也不當回事

但是集腋成裘、積少成多

最後可能連自己都嚇一跳——

那可是總有一天要“秋後算賬”的呀!

2000元的“小紅包”,這位公安局原副局長為何也要拿?

桐城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某人,一個縣級市的正科級,是個“小官”吧,可是卻受賄了109萬。

而這李局長的100萬,又不是一口氣笑納的,那可是分300多次積少成多、“聚沙成塔”的。

桐城有那麼七八個小老闆,在長達10年的時間內,每逢節日,便向李局長塞個紅包,每次也就兩三千元,不料十年下來,竟“小額、多次、長期”地給了李局長80餘萬現金和20多萬購物卡、煙酒卡、消費卡等等。

也有網友説李局長真“可憐”,2000元也要拿——可不是嗎,有的官員收賄,已經“巨大”到連現金都不要了,只要房產、股權,但更多的墨吏,卻“莫以貪小而不納”,還在那裏錙銖必較、“積少成多”,真的連2000元都要貪。

就在最近的抗疫中,不是通報了兩起“2000元”的案例嗎?

一是某地應急局局長率隊檢查企業復工復產,這個火燒眉毛的危難當口,不是還照例每人收了心急如焚的老闆“2000元”一個紅包嗎?

二是某地衞生局下去檢查基層防疫,硬是不改“規矩”,每人笑納了一個“2000元”的信封——看來這個“2000元”,已經成為某些地方的“出場費標準”,不怪李局長拿了300次啊!

值得注意的是,給李塞了300次紅包的,都是當地“特種行業”的小老闆,什麼“特種行業”呢?

棋牌室、茶樓、歌廳、咖啡屋、桑拿房、足浴屋,這些“行業”中,內藏的“曖昧”是人所皆知的,他要打“擦邊球”,甚至“藏污納穢”,甚至涉黑,都要找“保護傘”,都要十年如一日地打點某些特定衙門的“大蓋帽”——這七八個小老闆,經年累月地給原來的李所長、後來的李局長“供奉”,果然得到了“關照”和“扶持”,這樣説起來,李局長們是受賄還是當“傘”,真該打個問號呢!

奇怪的是,李局長在長達十多年之間,收了300多次“小賄”,竟然被一一查了出來,數額一相加,竟有百萬以上。

誰有這麼好的記性呢?

原來,李局長自己記得,七八個小老闆的“本子”上,也記得一清二楚,那是不會有遺漏的呀,這就令人想起了不久前一起行賄人在電腦中錄下數年來給上百人次送禮的詳盡記錄,不料事泄,才牽連出不少人物的“奇事”,這才知道他是1000元現金、一箱茶葉都“記賬”的呀,但願天下“笑納”者都有所警醒,不要以為“天知地知無人知道”,總有一天要“拉清單”的呢!

李局長“2000元不拒”,其實並不算“小打小鬧”,還有“一分七釐”也要貪的小官呢!

某農機站站長,從支助農民的每個秧盤上刮1.7分錢,幾年下來,竟累計貪污了30多萬!當

然貪吏也不全是“小貪”,更有大的。

如某市原市長,“天天坐在辦公室收錢”,平均每天收受賄賂1.7萬元,“一天不收錢”或收不到這個數,“心裏就不舒服”,這樣看來,桐城市那個李副局長就不算貪之“巨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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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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