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將組成巡查組核查京津冀大氣問題整改情況

  9月1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8月31日在京召開座談會,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及六個配套方案。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幹傑在會議上透露,將組成100多個巡查工作組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和“回頭看”,對問題突出且解決緩慢的地方開展約談,選擇10個左右問題最為突出的市(區)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的中央環境保護專項督察。

環保部將組成巡查組核查京津冀大氣問題整改情況

  圖為北京亦莊地區天空被沙塵籠罩(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崔楠 攝

  李幹傑指出,今年3―8月,北京市細顆粒物(PM2.5)月均濃度均實現歷史同期最低。但也要看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涉氣“散亂污”企業和燃煤鍋爐整治不徹底,非法超標排污屢禁不絕,散煤、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不到位等問題仍然突出,完成《大氣十條》目標任務面臨巨大壓力。

  李幹傑稱,《攻堅方案》和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專項督察方案、量化問責規定、信息公開方案、宣傳方案等6六個配套方案是一套組合拳。《攻堅方案》圍繞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從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入手,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標本兼治措施,並按照清單式制、台賬式的方式,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分解到各個城市,將具體任務一一落實到各個市區縣,推動治理措施真正落實到位。6六個配套方案進一步細化落實保障措施,從創新督察機制、強化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統安排。

  一是創新督察機制,促進壓力傳導到位。採取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強化督查嚴查突出大氣污染問題,將問題移交地方政府限期解決並向社會公開,組成100多個巡查工作組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和“回頭看”,對問題突出且解決緩慢的地方開展約談,選擇10個左右問題最為突出的市(區)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的中央環境保護專項督察,落實大氣污染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二是嚴格量化考核問責,強化地方責任追究。將問責事項分為“任務型”和“結果型”。“任務型”問責中第一種是未按要求完成交辦問題整改的,發現2個、4個、6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第二種是通過強化督查或巡查再發現有新問題的,發現5個、10個、15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地市級層面,行政區域內被問責的縣(區)達到2個、3個、4個的將分別問責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結果型”問責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排名,排名後三位且改善目標比例低於60%的問責副市長,低於30%的問責市長,不降反升的問責市委書記。把大氣污染治理任務與市縣黨委和政府責任捆綁在一起,有效調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發揮公眾監督作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要公開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問題督辦清單以及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揮羣眾參與、社會監督的作用,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堅戰。

  四是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做到污染防治和宣傳引導兩手抓,大力宣傳攻堅行動的重要性、緊迫性、必要性、正當性和緊迫性,採取伴隨式報道等方式,積極宣傳攻堅行動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及時曝光地方不作為、環境質量惡化、企業違法排污等突出問題,主動發佈權威聲音,積極回應公眾關切,共同營造“上下聯動、同頻共振”的強大輿論氛圍。

  李幹傑強調,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組織協調,加快推動《攻堅方案》落地見效。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解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局面。二要加強管理創新,形成長效機制。攻堅行動不是一場運動式治污,而是要以攻堅為平台從投融資、監測、執法、考核問責等各方面入手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方法,並在解決突出問題的實踐中進行驗證,推動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和發揮作用。

  三要加強技術支撐,提升治污水平。抓緊實施大氣重污染成因和治理科技攻關項目,強化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重點行業管控等基礎研究。每個縣至少建成2個、每個區至少建成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建設更多城市監測微站,為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撐。四要加強區域聯動,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是攻堅行動決勝的關鍵,各地要加快完善應急預案,為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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