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製圖
【本報訊】7月11日晚,“7·01”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的137名犯罪嫌疑人被蘭州警方從湖南押解回蘭。據瞭解,該犯罪團伙是一個通過虛設網上理財平台誘騙被害人進行投資的特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初步查明被害人100餘人,涉案資金1000餘萬元。此次行動成功抓獲該團伙犯罪嫌疑人137人,查扣凍結資金150餘萬元,是今年我省公安機關從省外押解犯罪嫌疑人人數最多的一次,也是近年來城關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時間最早、程度最深、協作最密切的一次。
為確保精準打擊和持續推進蘭州“雲劍-2020”重要專案,2020年7月,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就“7·01”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向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的邀請,院領導高度重視,依法指派本院資深檢察官王巖、鄭蓉提前介入該案偵查活動,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經過前期緊張的偵檢聯動協作,2020年7月9日晚,城關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王巖、員額檢察官鄭蓉會同100餘名公安偵查人員一同前往湖南長沙、衡陽兩地進行收網抓捕工作。抵達湖南前後,王巖、鄭蓉根據王龍檢察長的指示和要求,會同公安機關共同研判和商定了抓捕地點、抓捕時機、抓捕人員的確定和分工等抓捕方案和取證問題,並提出了“抓捕是根基,取證是關鍵”的意見。在出發前,城關區檢察院檢察長王龍要求並叮嚀參戰的兩名檢察官在參與公安機關收網抓捕的同時,也要注意對自身安全措施的防範,做到“安全出門平安歸家”。
7月10日,王巖、鄭蓉深入抓捕現場,和偵查人員共同研究如何在控制涉案人員的同時把握最佳取證時機,第一時間做好證據的調取、扣押和固定工作,特別是電子數據的提取、扣押和固定合規工作,確保作案工具與犯罪嫌疑人“人機對應”,並建議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後再次進行證據收集。
如何切實有效履行偵查監督職能和銜接審查起訴工作?這是檢察機關捕訴一體化改革後,城關區檢察院一直在探索的問題。從一定程度上講,檢警各自的職能定位容易導致偵查機關“重破案,輕審查”,檢察機關“重審查,輕監督”。司法實踐一次又一次證實,檢警兩家並非各自佔據一隅,而是彼此交融,共同承擔着追訴犯罪,保障人權的職能。此次檢警協作抓捕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一改以往檢察機關坐等審查,事後監督的做法,實現了對偵查活動的同步監督,提高了監督質效。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