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指出,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應通過中職資助卡及時、足額髮放給學生。堅決杜絕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資助資金;堅決杜絕跨學期發放資助資金;堅決杜絕代簽代領、集中代管中職資助卡;堅決杜絕批量激活、集中提取中職資助卡中的資金。
《指南》從職責任務分工、資助範圍、資助宣傳工作、資助工作流程等9個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其中明確,學校是落實中職資助政策的主體,應制定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資助政策的實施細則,制定學校資助和社會資助的相關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織開展中職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公示、發放等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資助、學校資助和社會資助工作;及時、準確維護中職學籍系統在校生學籍信息和畢業生信息;及時在資助系統中錄入和審核各類資助信息;負責學生資助宣傳、資助育人、資助培訓、信訪投訴受理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及時足額髮放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指南》提出,各地各學校要將初高中應屆畢業學生、中職在校學生及其家長等作為主要宣傳對象,重點針對建檔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養家庭、孤兒、殘疾家庭開展宣傳。
資助工作流程方面,《指南》明確了組織申請、認定、評審、公示、辦卡、資金髮放等方面細則,其中,擬資助學生名單應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5個工作日。不得公示學生的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聯繫電話、家庭住址等個人隱私及敏感信息;超過公示期限的信息應及時撤銷。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應在資助系統中對審核通過的受助學生名單進行公示確認。
《指南》要求,國家助學金應通過中職資助卡及時、足額髮放給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辦理中職卡的,須經省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批准後通過現金髮放。國家獎學金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發給獲獎學生。堅決杜絕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資助資金;堅決杜絕跨學期發放資助資金;堅決杜絕代簽代領、集中代管中職資助卡;堅決杜絕批量激活、集中提取中職資助卡中的資金。
《指南》強調,資助系統應用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數據安全保密制度要求,嚴禁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資助信息。嚴格公示範圍和內容防止信息泄露,保護學生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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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