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10日,警方通報48歲男子電梯內毆打12歲男孩案最近進展。目前,警方已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7月7日21時許,廈門市公安局嵩嶼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海滄某小區內有一男童被毆打。接警後,嵩嶼派出所到場處置並受案進行初查。經查,7月7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男,48歲,家住海滄區某小區17樓)因家門口被幾名未成年人惡作劇潑水、按門鈴,從住處追出,在乘坐電梯追至15樓時,遇到被害人嚴某某(男,12歲)。陳某認為嚴某某有參與潑水惡作劇的行為,在電梯裏以扇巴掌、掐脖子等方式對其毆打。期間,陳某將嚴某某帶出電梯後又折回,並欲在電梯內再次毆打時,被同乘電梯的鄰居制止。
7月10日,海滄分局依法對該案立為刑事案件,並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