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來賓市監委消息:日前,來賓市監委對合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張博特嚴重違法問題進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張博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個人房產;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博特身為領導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缺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組織不忠誠,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生活腐化,不注重自身道德修養;擅權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報來賓市委批准,來賓市監委決定給予張博特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張博特簡歷
張博特,男,漢族,1978年11月生,廣西柳城縣人,中國民主同盟盟員,2002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7.09—2002.07 廣西右江民族醫學院臨牀醫學專業學生;
2002.07—2004.03 合山市人民醫院醫師;
2004.03—2006.06 合山市衞生局綜合股股長;
2006.06—2011.07 合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07—2015.02 合山市衞生局局長;
2015.02—2016.05 合山市旅遊局局長;
2016.05至今 合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瀟湘晨報記者文鑫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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