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辦公用房,韶山市3名幹部被問責
紅網時刻湘潭6月16日訊(通訊員 許金花)日前,因違規使用辦公用房,韶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肖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韶山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嚴春以及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達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4月,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韶山期間,明察暗訪發現韶山市交通運輸局、韶山市司法局涉嫌違規配備辦公用房的問題。接到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後,韶山市委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並對相關人員作出了相應處理。
案件查處後,韶山市委以巡視問題整改為契機,迅速組織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及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和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狠抓立行立改。其中,立行立改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5個、土地違佔違建等方面問題7個,誡勉約談2人;嚴格對標對錶,對韶山市各類獎金補助福利發放情況也進行全面核查清理,已清退違規發放重點項目補助37萬元,清退韶山高新區相關人員薪酬91.8萬元。
接下來,韶山市委將嚴格對標對錶,聚焦聚點,嚴抓嚴管,讓紀律規矩成為黨員幹部刻印在心的“緊箍咒”,銘記在心,落實在行,落細落小;將充分利用好紅色資源、發揚好紅色傳統、傳承好紅色基因,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擦亮韶山紅色聖地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