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14日電 (朱晨曦 張素)記者14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下發《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省級人民檢察院轄區內監獄交叉巡迴檢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重啓”因疫情防控而基本處於暫停狀態的省級人民檢察院轄區內監獄交叉巡迴檢察工作(下稱省內交叉巡迴檢察),重點突出對監獄刑罰變更執行、罪犯教育改造、監獄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等內容的檢察。
據悉,省內交叉巡迴檢察從7月底開始,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分批次、分步驟開展完成相關工作。省內交叉巡迴檢察結束後,相關省份還要就整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回頭看”。
最高檢要求重點突出對監獄刑罰變更執行、罪犯教育改造、監獄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等內容的檢察,同時對派駐監獄檢察工作進行檢察。
在人員安排上,《通知》要求各地綜合考慮本地疫情防控態勢和巡迴檢察工作需要,可邀請衞生防疫部門、監獄管理部門人員以合適身份參加巡迴檢察,並視情確定是否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以及檢察機關的司法會計、法醫等檢察技術人員參加。
在檢察方式上,《通知》要求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充分運用好書面審查、視頻檢察等各種“非接觸檢察方式”,並妥商司法行政機關和監獄科學安排進入監區現場檢察。進入監區現場檢察或者調查核實,要儘可能減少人員,對於封閉的監獄可以採取與監獄幹警同步封閉的方式開展現場檢察。
《通知》強調,巡迴檢察組既要注意發現和糾正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也要注意發現和糾正檢察工作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於交叉巡迴檢察發現的問題,檢察機關應當提出糾正意見而沒有提出或者怠於督促監獄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具體情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檢察人員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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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