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實施已滿兩月,其中“單位和個人證券賬户不得違規出借”的規定,近日引發市場熱議。有券商表示將從嚴監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賬户炒股”的行為,這甚至成為昨日B股大跌的一個原因。
證券時報記者昨日採訪京、滬多家券商相關人士,被告知券商一直都在對多賬户登錄同一設備的行為進行監控,但並未有據此凍結客户賬户的行為。
有券商首席信息官向記者表示,監管的本意不是要控制投資者賬户,而是關注賬户是否涉嫌違法違規。據透露,近期監管部門已經在進行小範圍調研,將就投資者賬户管理出台相關制度。
多賬户共用設備
並未被凍結
5月12日,上證B股指數突然暴跌,全天大跌5.1%,多隻個股跌停。分析人士認為,部分原因是B股賬户存在借用海外人士護照開户,受新《證券法》關於個人證券賬户不得出借規定影響,市場擔心這部分長線資金會撤離,故引發大跌。
日前,有報道稱券商開始從嚴監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賬號操作。有券商向其客户發佈通知稱,凡同一手機、同一電腦的MAC地址,不得登錄兩個以上不同身份賬户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
相關報道引發市場爭議,有網友表示,“家人共用一台電腦登錄賬户炒股,違法嗎?”有北方地區大型券商某營業部副總經理對記者表示,5月11日開始,他陸續接到客户諮詢,主要是表達對借用別人賬户炒股是否會受罰的擔憂。
證券時報記者諮詢北京、上海多家券商合規人士以及營業部負責人,被告知,一直以來券商都在根據證券賬户實名制要求,對多個證券賬户登錄同一手機或MAC地址進行監控。受訪券商均未因此凍結客户賬户,但賬户持有人出現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情況除外。
此外,記者亦向上述報道中提到的向客户發佈“預警凍結”通知的券商進行核實,該券商向記者回複稱,並未從公司層面下發過類似通知,具體情況有待進一步確認。
業內建議適度監管
新《證券法》3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違反證券賬户實名制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比如,此次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户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出借/借用”證券賬户行為的處罰金額從最高罰款30萬元提升為50萬元。
其實,監管層多年前就開始落實證券賬户實名制,要求證券賬户持有人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誰開户誰使用,個人不得出借或借用證券賬户來買賣證券。
在現實操作中,多個賬户在同一時段通過同一手機或者MAC地址登錄操作,都被視為違背賬户實名制要求。因此,親屬之間代為操作是否屬於“借用”,是否違反法規要求,成為市場關注的話題。
一中型券商合規總監對記者表示,對任何一種現象管得過嚴或者過鬆都不合適,可以適度地進行監管。比如可以加強對同一IP地址下單數量特別大的多賬户進行重點監控,但若同一個MAC地址登錄兩個以上賬户就算違規,則需進一步探討。
監管的核心考量
不是賬户本身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指出,借用他人賬户炒股的危害主要在於有些人利用他人的股票賬户來逃避監管,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因此新《證券法》將借名炒股納入監管範圍。
在實際生活中,親屬、朋友、同事之間基於彼此之間的信任關係,合夥炒股的情況也比較常見,是不是都算違法?臧小麗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就夫妻而言,炒股的資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賬户炒股不算是出借賬户;親友之間合夥炒股,盈虧自負,也談不上出借賬户。不過,何為“違法借用他人賬户”,有待監管部門出台具體細則。
用他人賬户炒股是否違法,可以考慮的因素是:股票賬户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係,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户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證券法》禁止或限制交易股票的規定,實際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賬户的數量和交易情況,是否不當影響證券市場等。
有券商首席信息官向記者表示,近期監管部門已經在進行小範圍的調研,準備就投資者賬户出台一些具體的規定,比如對“出借”的定義進行細化,相信最終會遵循大部分投資者的現實情況,給予一定的人性化考量。
上述首席信息官表示,最近市場上出現了一些誤導的聲音,大家應該明白,監管的本意不是要控制賬户,而是關注賬户是否涉嫌違法違規,基於這個出發點,監管在認定出借行為時,核心考量因素在於賬户的資產、受益人、資金的流動以及最後造成的社會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