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爆倉投資者鉅虧,帶來哪些警示?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孫飛)4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微信公號刊發題為《“原油寶”爆倉投資者鉅虧百萬元,帶來哪些警示?》的評論。

  疫情期間,國際油價的巨幅波動甚至出現“負數”,也對國內金融市場造成影響。近來,中國銀行與國際油價相關聯的“原油寶”產品,遭遇“滑鐵盧”引發廣泛關注。22日,中國銀行公告稱,經審慎確認,WTI(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中間基原油)5月期貨合約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價格,該行相關產品將參照這一價格進行結算或移倉。

  “原來只是投資了12萬元本金,結果平倉損益為-41萬元,還欠銀行幾十萬,這麼多錢我怎麼還?”據媒體報道,有的投資者一夜之間鉅虧上百萬元。一時間,不少投資者直呼“措手不及”,還有人表示要“集體訴訟”,要求“給個説法”。

  有投資者認為,中行產品設計存在缺陷,沒有及時平倉止損、風險提示不足等。中國銀行則在官網的聲明中稱,對於原油寶產品,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

  這一國際金融市場“黑天鵝事件”,給我們敲響警鐘。客觀來説,此次原油寶“翻車”,是在國際原油期貨暴跌至負數這一極端情況下發生的。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工行、建行等機構的相關業務“跑路成功”,中行則慘遭“收割”。

  對於金融產品的發行者、操盤者來説,要在規則設計、盤面操作時儘可能考慮到極端情況,在風控條款中予以改進完善。如果自己“內功”尚不深厚,到國際金融“巨浪”中“搏殺”就可能成為“博傻”,被“國際玩家”割了“韭菜”。

  與此同時,金融產品在發行銷售之際,也要做到“精準施策”,儘可能清晰提示風險,更為精準地將投資者和產品進行風險適配。對投資者而言,銀行產品在傳統印象中風險等級並不高。一方面,相關機構是否盡到風險提示義務、甄別合格投資者,另一方面,如此風險巨大的準期貨產品,銀行機構發行從事是否合理合規,均需要有關機構做出答覆。

  對於參與的投資者,以及廣大金融產品的購買者來説,這堂“課”教訓慘痛、“學費高昂”。國際油價從40、50美元跌落到此前的20多美元,不少投資者認為“抄底”時機到了,但殊不知“沒有最底,只有更底”,負油價讓人“賠了夫人又折兵”。在未來的投資中,不聽信、不跟風、不盲從,要儘可能選擇與自身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這起因“黑天鵝事件”引起的糾紛爭議,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解決。對於事實情況有關部門要調查清楚,責任劃分要界定清晰,無論是行政程序、司法程序,都要“拿證據説話”。不論主體是“店”還是“客”,該承擔的責任要承擔,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有理有據、令人信服地化解這起投資虧損事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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