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發佈《數字消費券助力中國經濟“疫後”重建》研究報告。報告認為,數字消費券可作為常態化政策選項,應當確立消費券發放的國家標準,以確保消費券發放效果的最大化。
報告指出,與此前一些國家和地區發放現金或紙質消費券相比,此次我國各地政府發行的數字消費券,具有“見效快”“槓桿高”“易監測”等明顯優勢。目前,支付寶、微信、雲閃付、美團等為地方政府發放消費券使用較多的平台,其中支付寶發放地區和發放金額最多,超過第二、三、四名的總和。鑑於支付寶在此輪數字消費券發放中展現出的絕對優勢,報告以其為例,對通過支付寶發放通用券的杭州、發放行業券的紹興和共同發放兩類券的鄭州三個城市進行了實證效果分析。
分析認為,面額較小的消費券對“必需型”消費拉動效應顯著,面額提高後可拉動“享受型”消費,合理的消費券門檻設置可以大幅提升消費券使用效率。此外,杭州、紹興等地每輪消費券的核銷率都大幅提升,説明成規模、持續多次的發放更容易刺激消費者積極的申領和使用。
報告還建議,可參照支付寶模式設立消費券發放標準。政府在選擇數字消費券發放平台的時候,應該遵從“四大標準”“八大能力”,並確立消費券發放的國家標準,為大規模、長期化發券提供技術保障。數字消費券政策實現預期目標的首要前提是用户的實名制,確保消費券發放至真實及特定消費手中,選擇實名制程度不高或者合作商户有限的平台,容易導致資金流失、民眾參與度不足、消費券發放時間長、核銷率不高等問題。同時,數字消費券要嚴防黑灰產,保障資金安全,應選擇具備金融級風控能力的平台。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胡濱表示,數字消費券不僅可以雪中送炭,還能錦上添花,不僅是短期政策,更要作為一項長期的政府宏觀經濟政策工具,用於促消費、定向扶持低收入人羣,乃至精準扶貧等領域。如杭州就向湖北恩施和貴州黔東南定向發放了扶貧消費券。從長期來看,經濟實力較弱地區仍是拉動我國內需的重點區域,在這些地區發放數字消費券既具備可行性,也具有針對性。建議中央和地方政府對邊際消費傾向相對較高的中低收入羣體和需求收入彈性相對較大的商品“精準”施策,運用消費券政策刺激消費和促進經濟復甦將會收效更佳。
昨日(5月13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在人民政協報主辦的雲論壇上也建議,將消費券作為長期手段,並進行頂層的制度設計,在制度前提下允許一城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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