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吳限)距離8月31日“最後期限”越來越近,國有銀行相繼開啓存量貸款利率定價基準批量轉換工作。8月12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工、建、農、中、郵儲5家國有銀行均在當日發佈公告稱,將於8月25日起對符合條件且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方式。交通銀行7月下旬也曾發佈公告稱,於8月21日進行批量轉換為LPR定價方式。
從公告內容來看,此次批量轉換範圍包括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工商銀行還明確表示,當前逾期貸款不在此次轉換範圍內。
6家國有銀行對於批量轉換規則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均包括: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以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計算加點數值,加點數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
關於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的調整,各家銀行略有不同。例如,工商銀行表示,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中國銀行表示,重定價週期統一轉換為12個月,重定價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
2019年12月,央行發佈公告稱,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户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轉換工作。彼時,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監管要求之下,商業銀行積極執行。不過,轉換進展較為緩慢。央行近日發佈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貸款定價基準轉換進度已達55%。其中,存量企業貸款轉換進度為76%。按照央行的要求,存量貸款利率轉換原則上應於8月31日前完成,目前只剩下不足20天時間。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均通過發佈公告、微信、短信等方式開展客户通知工作,不少銀行還開啓了線上轉換渠道,不過主動去銀行“轉換”的客户仍是少數。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表示,多家銀行之所以採用批量轉換,主要還是考慮到房貸客户眾多、分散,批量轉換方式節約資源、提升辦理效率;但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還是需要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客户知悉。
對於選擇哪種方式,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指出,不管是固定利率還是LPR,都存在着利率風險。如果借款的期限比較短,以前的房貸利率又較高的話,可以選擇LPR,這樣房貸利率月供就會有所減少,即便未來LPR上升,也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期限較長、以前貸款利率本身很低的,可以選擇固定的房貸利率,這樣月供成本鎖定,可以更好地安排個人的家庭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