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財務造假千山藥機董事長終身禁入市場

原標題:因財務造假 時任千山藥機董事長被採取終身禁入市場措施

證監會網站8月11日晚間更新的一則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證監會決定對時任千山藥機董事長劉祥華、劉祥華胞弟劉華山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查明,千山藥機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7年未按規定對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履行臨時報告義務。

2015年年報中,千山藥機違規確認與瀏陽市華冠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的設備銷售收入等行為,導致公司2015年虛增收入8974.36萬元,虛增利潤5769.37萬元;千山藥機還通過虛構銷售回款,虛減了應收賬款13246.90萬元,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及相關應收賬款賬齡測算,公司當年少計提2015年壞賬準備2181.16萬元,虛增利潤2181.16萬元。

2016年年報中,公司通過虛減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虛增利潤,虛增銷售收入,虛增在建工程等方式進行虛假記載。

2017年,劉祥華及其胞弟劉華山通過關聯方實際違法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餘額逾10.12億元,公司未按規定對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履行臨時報告義務。

根據市場禁入決定書,千山藥機董事長、總經理劉祥華夥同其胞弟劉華山,操控公司資金往來,領導、決策和組織實施千山藥機信息披露違法事項,劉祥華、劉華山是千山藥機上述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且應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劉祥華、劉華山凌駕於公司內部控制之上,領導、決策和組織實施千山藥機違規發生金額巨大的關聯方資金佔用,涉案金額巨大,違法情節嚴重,也是千山藥機臨時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劉祥華、劉華山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同日,證監會更新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千山藥機、劉祥華等14名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其中,對千山藥機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劉祥華、劉華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罰款;並對其他當事人分別處以3萬元到15萬元不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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