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佈式電源是推動能源供給革命、推動非化石能源跨越式發展的一種重要能源利用方式,我國分佈式電源開發潛力巨大,以分佈式光伏為主。
分佈式能源分類
分佈式能源(Distributed Energy Resources)是指分佈在用户端的能源綜合利用系統,是以資源、環境和經濟效益最優化來確定機組配置和容量規模的系統。它追求終端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採用需求應對式設計和模塊化組合配置,可以滿足用户多種能源需求,能夠對資源配置進行供需優化整合。分佈式能源目前已涵蓋了天然氣、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海洋能以及其他形式的能源。
分佈式能源依賴於先進的信息技術,採用智能化、網絡化控制和遠程遙控技術,可實現過程現場的無人值守。同時,它也依靠於能源服務公司系統化的社會化能源技術服務體系,實現投資、建設、運行和管理的專業化運作,以保障各能源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
分佈式能源系統主要分為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系統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兩大類,其中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系統已經相較成熟,在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則由於發電體量問題暫未進行大面積使用。
分佈式光伏發電增速最快
分佈式電源發展潛力包括資源可開發、技術可開發和經濟可開發潛力等,各類潛力數據差別較大。不同技術類型分佈式電源的可開發潛力影響因素不同,需要結合電源特點進行評估。
資源可開發潛力:指通過風速以及太陽能輻照度等數據,測算出的新能源可開發規模。評估方法常用直接觀測法和數值模擬法。
技術可開發潛力:指在現有技術條件下能夠開發利用的新能源規模。重點需要考慮可利用面積、單位面積平均開發容量等。
經濟可開發潛力:在技術可開發潛力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開發經濟性,確定的具有商業開發價值的新能源可開發規模。重點需要考慮度電成本、電網改造成本、系統平衡成本等,這需要在電網的新能源承載力分析和新能源佈局優化中進行統籌考慮。
我國太陽能發電資源豐富,資源可開發潛力巨大,全部陸地面積接收的太陽能輻射能約為1.7萬億噸標準煤/年。依據太陽能輻照強度,我國所有地區均是資源可利用區,資源分佈總體呈現“高原大於平原、西部乾燥區大於東部濕潤區”的特點。
太陽能發電技術可開發潛力包括集中式和分佈式光伏的潛力,僅以戈壁面積(57萬平方公里)的20%進行計算,光伏發電技術可開發潛力超過50億千瓦。
東中部地區的分佈式光伏潛力最大
分佈式光伏技術可開發潛力主要受可安裝分佈式光伏的場地或者設施面積制約。重點考慮城鎮和農村住宅屋頂、工礦用地屋頂、鐵路高速公路、灘塗水庫坑塘和農業大棚等五大類分佈式光伏,根據測算,2025年我國分佈式光伏技術可開發潛力為14.9億千瓦,其中主要是農村、城鎮住房屋頂光伏和工礦廠房,合計13.3億千瓦,佔到技術可開發總潛力的89%。
從區域分佈來看,國網公司經營區東中部地區的技術可開發潛力為8.7億千瓦,約佔全國的58%,將成為未來發展重點地區。開發潛力最大的省份是河南、山東和江蘇,均超過1億千瓦,主要原因在於數量龐大的農村屋頂。考慮項目本體發電成本、電網改造成本、系統平衡成本等,預計全國經濟可開發潛力約為4.6億千瓦左右,其中東中部地區約2.9億千瓦。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分佈式能源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同時前瞻產業研究院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產業申報、產業園區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