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復牌!S佳通股改籌劃再次流產 “股改釘子户”S佳通股改難題何時破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財經

  釘子户ST佳通

  文章由公/眾*號:聚焦黑馬股 整理

  A股一直處於進步的狀態,然而卻是有那麼一些釘子户一直都沒有跟上腳步。

  2005年5月,為了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經研究決定,啓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是通過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協商機制,

  消除A股市場股份轉讓制度性差異的過程,也是我國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色。

  非流通股與流通股這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

  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

  所以這種制度安排不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東不關心股價的漲跌,不利於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也越來越影響到上市公司通過股權交易進行兼併達到資產市場化配置的目的。

  然而目前市場上僅S佳通這家上市公司尚未完成股改。

  ST佳通想要股改那是利好的大事,但是在150名小股東“逼宮”未果後,“股改釘子户”S佳通的第三次籌劃,最終還是“胎死腹中”。

  今日(7月8日)晚間,S佳通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在6月15日停牌後,與相關各方進行了交流

  目前仍無法形成相對成熟的股改方案,繼續推進股改的困難較大,公司決定終止本次股改籌劃。

  這次的公告似乎並沒有太多人的在意,畢竟這又不是ST佳通的第一次股改了,已經連續三次了。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ST佳通會被稱為“股改的釘子户”。

  作為A股僅存的“股改釘子户”,S佳通並不是不想主動“摘帽”,但股改利益切割上的分歧,讓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很難達成一致。

  6月29日,在S佳通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意欲“逼宮”的流通股東與控股股東直接碰撞——6項議案未獲得通過。

  由此,S佳通的“股改”博弈也進入新階段。

  釘子户第三次股改宣告流產

  作為唯一一家尚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S佳通的流通股東們對其早已是愛恨交織,想要從中分羹的想法或又要破滅,進入漫長的等待過程中。

  6月15日,S佳通的一紙公告,讓流通股東們興奮了起來。

  S佳通在公告中提到:6月12日接到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通中國)正式發函通知,佳通中國擬籌劃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重大事項。

  公司股票已於6月12日緊急停牌一天,且自6月15日起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將於7月15日復牌。

  7月8日晚間,S佳通發佈關於終止籌劃股改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稱:公司在停牌後,與相關各方進行了交流,目前仍無法形成相對成熟的股改方案,繼續推進股改的困難較大,現公司決定終止本次股改籌劃。

  公司股票自7月9日起恢復交易。

  也就是説,S佳通的此次股改,甚至沒有熬過原計劃的一個月停牌時間,並且提前一週復牌。結合此前經歷,此次也是S佳通的控股股東第三次拋出股改意向。

  這個的提前復牌也最終宣佈了股改失敗。

  逐年增長的關聯交易

  在連續兩次股改方案被否之後,S佳通的股改事宜又拖了三年。這也再一次激發了中小股東與佳通中國及上市公司的矛盾。

  S佳通6月17日公佈的股東大會材料中,中小股東遞交的提案稱:自2004年起至今佳通輪胎年報、半年報及季報,佳通輪胎業務往來中充斥着大量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佔比超過業務總量的90%;

  佳通輪胎未搭建屬於自己的銷售體系及研發中心,產品研發及銷售完全依賴大股東,上市公司獨立性喪失;

  佳通中國自2004年成為佳通輪胎控股股東至今16年,一直未兑現2004年3月31日披露《重大資產置換報告書》中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

  在2019年財報中,S佳通坦承,公司已基本完成現階段可以解決的治理問題,但公司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同時存在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的情況。

  事實上,關於同業競爭,在2003年收購S佳通時,佳通中國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輪胎私人有限公司已經在國內擁有數家輪胎生產企業和完善的輪胎銷售網絡。

  如今,距佳通中國入主S佳通已經過去了17個年頭,但S佳通與控股方仍是同業關係,而且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金額更是逐年增長。

  在佳通中國剛入主的2004年,S佳通的關聯交易金額為11.7億元,此後的10餘年中,該數字基本呈逐年遞增態勢,2019年的實際關聯交易總金額為41.69億元,預計2020年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46.56億元。

  去年5月,楊林遠赴莆田參加了S佳通2018年股東大會,

  在他看來,因為沒有完成股改,上市公司沒有正常的融資、併購功能,關聯交易可能也是一種無奈之舉,

  當時管理層在提到關聯交易時,大致表達的意思是,“上市公司不可能另外成立一套研發機構和銷售團隊,那樣會增加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