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性提出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救濟機制

  多部門發文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各類不可抗力事件

  創新性提出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救濟機制

  中小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

  不過,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帶來了嚴重衝擊,不少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一些基礎性、制度性問題凸顯。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多措並舉幫助中小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渡過當前困境的同時,結合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着眼於長期制度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共同研究制定《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形成“長短結合”的多層次政策體系

  據工信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突出問題導向、結果導向,重在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形成“長短結合”的多層次政策體系。注重與中小企業促進法和中辦、國辦《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出台的財税、金融、社保等一系列階段性惠企幫扶政策做好銜接,做到既重當前,更利長遠。

  注重問題導向。《意見》聚焦中小企業發展及相關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和堵點,特別是一些基礎性、制度性問題,着力在壓實地方政府責任、健全金融財税支持體系、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加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重在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項制度,完善基礎性工作,形成常態化、長效化機制。

  注重制度創新。《意見》更加突出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加大了對提升中小企業管理水平、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國際交流合作的支持力度,並針對當前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進行制度設計。同時,考慮到疫情對中小企業的衝擊,為以後工作中更好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各類不可抗力事件,《意見》創新性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應急救援救濟機制,幫助中小企業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

  避免對中小企業採取簡單粗暴處理

  《意見》聚焦落準、落細、落實,既提出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又對加大財税支持、優化服務體系、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制度設計,同時對完善基礎性制度、壓實地方政府責任提出了要求,共從7方面提出了25條具體措施。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更加突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礎性制度。《意見》堅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秉承競爭精神和法治理念,通過健全中小企業法律法規體系,堅持公平競爭制度,完善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和發佈制度,健全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完善公正監管制度等方面,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根本性、基礎性制度及工作體系,進一步營造良好環境,為實施好各項政策奠定基礎。

  在健全中小企業法律法規體系方面,《意見》要求以中小企業促進法為基礎,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體系。鼓勵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法規。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法律法規評估制度和執行情況檢查制度,督促法律法規落實到位。

  要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公正公平對待中小企業,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實現大中小企業和各種所有制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完善審查流程和標準,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投訴、公示、抽查制度。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此外,減少監管事項,簡化辦事流程,推廣全程網上辦、引導幫辦,全面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推進分級分類、跨部門聯合監管,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避免對中小企業採取簡單粗暴處理措施,對“一刀切”行為嚴肅查處。

  建立保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長效機制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意見》更加突出建立和保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意見》從完善和優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合法權益保護制度到強化組織領導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着重從推動建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上發力。

  《意見》明確,要構建保護中小企業及企業家合法財產權制度。堅決保護中小企業及企業家合法財產權,依法懲治侵犯中小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建立涉政府產權糾紛治理長效機制。出台並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從源頭遏制拖欠問題。

  《意見》要求,健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懲罰性賠償制度,提高法定賠償額。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建設,強化專利導航工作機制,完善支持中小企業開發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產品的政策,提升中小企業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能力。優化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機制,建設一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構建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強化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推進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調解工作。提高知識產權審查效率,減輕中小企業申請和維持知識產權的費用負擔。

  此外,《意見》強調,要完善中小企業維權救濟制度。構建統一的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暢通中小企業表達訴求渠道,完善諮詢投訴舉報處理程序和督辦考核機制。探索建立中小企業公益訴訟制度、國際維權服務機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開展小微企業法律諮詢公益服務。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應急救援救濟機制,幫助中小企業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記者 侯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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