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楊澤世)訊,6月11日晚間,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加加食品”,002650.SZ)發佈關於股票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稱,在自查中發現存在為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越投資”)及其關聯方違規擔保的情形。
資料顯示,截至6月11日,存在的違規對外擔保本金餘額合計4.66億元,佔該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9.94%,其未能在一個月內解決上述違規擔保事宜,根據相關規定,加加食品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其股票於6月12日開市起停牌一天,於6月15日開市復牌,復牌後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後,其股票簡稱由“加加食品”變為“ST加加”,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
據瞭解,牽出該公司違規擔保事件的,是其4月22日披露的一則部分銀行賬户被凍結的公告。該公告顯示,加加食品查詢銀行賬户信息,獲悉其5個銀行賬户被司法凍結,其中涉及資金1.5億元,凍結原因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肖賽平,控股股東卓越投資與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選資本”)存在糾紛事宜,後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加加食品因涉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優選資本宣稱,加加食品曾於2017年6月20日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承諾為其在相關協議項下併購基金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對於上述保證書的簽署,加加食品方面聲稱,“公司及公司董事會毫不知情。”
4月24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加加食品下發關注函,要求加加食品集團説明擔保事項、及信披不及時等問題。
隨後,該公司於5月11日回覆稱,知悉銀行賬户被凍結信息,未在兩個交易日內予以公告披露,存在披露不及時的情形,公司出於保證披露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考慮,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核實凍結原因及解決方案,4月22日對此事項進行披露,導致存在未及時披露的情形。
對此,加加食品認為,其不應當對該基金承擔擔保責任,該《保證書》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是實際控制人簽字蓋章,所以該保證書無效。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7月25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楊振、肖賽平、卓越投資、加加食品在銀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限額2.78億元)。今年4月1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民事裁定書,維持一審裁定。
“這件事應該只能協商解決,對加加食品來講,顯然是受到了控股股東的拖累。”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財聯社記者。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加加食品方面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等情形,該公司於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目前有投資者聯繫,很多案件還在前期溝通階段,尚未正式提起訴訟。”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曾告訴財聯社記者,加加食品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意味着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都可以啓動索賠流程。
此外,加加食品還表示,經詢問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獲悉,2017年7月湖南三湘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貸款人分別向長沙可可檳榔屋有限公司、湖南卓越投資有限公司和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發放7000萬元、8000萬元和5000萬元貸款(目前未償還本金餘額合計1.88億元)。該等貸款由加加食品全資子公司盤中餐糧油食品(長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是實際控制人未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亦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屬違規擔保。
目前,加加食品已接到卓越投資的通知,後者獲得第三方主體2.8億元資金額度,專項用於償還優選資本、三湘銀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