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邦銀行3宗違法被罰150萬 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2日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發佈對武漢眾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邦銀行”)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武銀罰字〔2021〕第16-21號”顯示,眾邦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客户進行交易,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罰款150萬元。
時任眾邦銀行智聯金融事業部副總經理黃河、時任眾邦銀行互聯網金融部總經理沈偉、時任眾邦銀行新零售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助理呂萃,對眾邦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分別罰款2.5萬元、1萬元、1萬元。
時任眾邦銀行法律合規部反洗錢主管栢桐斌,對眾邦銀行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罰款1萬元。
時任眾邦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許承鍇,對眾邦銀行與身份不明客户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罰款3.5萬元。
資料顯示,眾邦銀行大股東為卓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