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向科技巨頭收取監管費 約為全球利潤千分之一

歐盟擬向科技巨頭收取監管費 約為全球利潤千分之一

據報道,歐盟一份文件顯示,歐盟境內一項新的有關互聯網內容監管的法律即將實行,根據這一法律,大型互聯網平台可能要支付大約0.1%的淨利潤,來承擔內容監管的法律合規成本,也就是歐盟委員會的網絡平台監管費。

歐盟這一新法律名為“數字服務法”,本月晚些時候,這一法律的具體內容將獲得歐盟各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准。對於歐盟委員會(歐盟的政府執行機構)來説,這也是歷史上第一次向互聯網平台徵收這樣的監管費用。

這一新費用的一個大背景,是在後新冠疫情時代,歐盟委員會正在尋求新的財政收入來源,以便刺激歐盟經濟增長,同時歐盟也要發展一種更加綠色、更加數字化的經濟。為了貫徹“數字服務法”,歐盟委員會可能需要招聘大量的專業人士,從而產生成本。

歐盟上述文件被媒體獲得。文件中提到,互聯網平台所需要支付的監管費,將取決於歐盟委員會執行“數字服務法”監管任務所產生的行政成本。

文件中表示,對於大型互聯網平台(或是大型搜索引擎)來説,這一監管費將不會超過他們過去一年全球淨利潤的千分之一。

文件解釋稱,大型互聯網平台支付的監管費將和他們的服務規模成比例,服務規模則根據在歐盟境內的用户規模來確定。另外,什麼樣的平台屬於“大型互聯網平台”呢?歐盟委員會在法律中的定義是月度活躍用户達到或者超過4500萬人。

一位消息人士對媒體透露,上個月,歐盟委員會負責壟斷事務的一把手、鐵腕女強人維斯塔格對成員國和歐洲議員們表示,互聯網平台監管費的水平每年可能在2000萬歐元(2200萬美元)到3000萬歐元之間變化。

這份文件也提到,對於非盈利的大型互聯網平台和大型搜索引擎,將無需支付這一監管費。這一政策將有利於維基百科這樣的公益網站和搜索服務商。

4月22日,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將舉行“數字服務法”的第四輪磋商。媒體稱,維斯塔格的提議將會獲得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的同意,從而制定出最終的實施政策。

歐洲議會內負責“數字服務法”項目的歐盟議員克里斯滕·查德摩斯(Christel Schaldemose)對新聞界表示:“我們認為(大型互聯網平台監管費)計劃是可行的,我們看到了進展。”

對於有關數字服務法和監管費的磋商,歐盟委員會並未對媒體公開置評。

歐盟委員會的消息人士披露,在監管費方面,歐盟將會和其他監管機構進行橫向對比,其中包括各國的電信行業監管機構以及“歐洲證券和市場局”,這些監管機構目前都對面向被監管的公司實體收取監管費。

美國谷歌公司表示,希望歐盟實施“數字服務法”將獲得成功,谷歌也支持收取合理、成比例的監管費,不過監管費需要根據詳細的方法來計算,並且大體上符合行業標準。

來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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