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網站3月25日發佈的消息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五部門近期聯合發佈《關於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稱,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合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與可再生能源企業協商展期或續貸。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以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
《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發放補貼確權貸款。已納入補貼清單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所在企業,對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可申請補貼確權貸款。金融機構以審核公佈的補貼清單和企業應收未收補貼證明材料等為增信手段,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企業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為上限自主確定貸款金額。申請貸款時,企業需提供確權證明等材料作為憑證和抵押依據。
此外,《通知》還要求,對補貼確權貸款給予合理支持,補貼資金在貸款行定點開户管理,通過核發綠色電力證書方式適當彌補企業分擔的利息成本,足額徵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優先發放補貼和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方,以及資金需求特別迫切的企業可先行開展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