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9月17日,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公佈了一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建投信託因“未按監管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推介信託計劃時存在對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作誇大介紹的情況”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罰款45萬元。
行政處罰依據為《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9年第1號)第五十條、《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9年第1號)第四十八條。
公開資料顯示,中建投信託始創於1979年,總部位於杭州,前身為浙江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國投”),是國內最早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公司之一。2007年4月,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投”)收購浙江國投的全部股權;同年11月,更名為“中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6月,該公司更名為“中建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5月,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建投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50億元。截至2019年末,中建投信託總資產104億元,淨資產8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