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遠海發(601866.SH)發佈公告,2020年11月27日,公司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受讓中遠海散16艘在建21萬噸散貨船的議案》。公司全資子公司東方富利擬通過概括繼受造船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方式向惠豐公司下屬單船公司購入標的船舶,其中,揚州中遠海運重工有限公司(簡稱“揚州重工”)負責建造8艘,大連中遠海運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大連中遠川崎”)負責建造 2艘,青島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簡稱“青島北海”)負責建造4艘,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簡稱“天津新港”,並與揚州重工、大連中遠川崎及青島北海合稱“造船方”)負責建造2艘。
東方富利擬按評估價值合計84576萬美元購買標的船舶,其中,東方富利擬與惠豐公司下屬各相關單船公司分別簽署《船舶建造合同轉讓協議》(Memorandum of Agreement,以下簡稱“《合同轉讓協議》”),約定以合計32662.8萬美元的價格進行合同轉讓(該合同轉讓價格需根據船舶加減賬費用確定);同時,東方富利、惠豐公司下屬各單船公司和造船方擬共同就不同船舶分別簽署《權利義務轉讓協議》(Deed of Novation),約定將造船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東方富利,並由東方富利向造船方支付剩餘款項51913.2萬美元(該剩餘款項需根據船舶加減賬費用確定,但不影響本次交易已確定的船舶總價84576萬美元)。
《合同轉讓協議》簽署並生效後,東方富利將在船舶交付前以簽署Nomination Letter(提名書)的形式,指定全資下屬SPV公司作為實際受讓人,受讓造船合同。在每一船舶交船前的7個工作日內,東方富利下屬SPV公司將分別向惠豐公司下屬各相關單船公司一次性支付該等船舶對應的轉讓價款(金額為造船合同評估值扣減造船合同項下的交船款和加減賬費用),並分別受讓惠豐公司下屬各相關單船公司在造船合同項下的權利與義務。船舶交付時,東方富利下屬SPV公司將分別根據造船合同,向造船方支付交船款和加減賬費用,以接收船舶。交船後,該等船舶將以期租方式租賃予中遠海散經營。
由於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遠海運集團”)控制的下屬企業,本次交易構成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
通過本次交易,中遠海發充分利用了集團內專業公司多年來積累的船型選擇與優化經驗,以相對合理的價格獲得符合市場實際運營需求的船舶,促進了中遠海發的船隊結構的多元化和現代化。通過與中遠海散簽署期租租約,中遠海發可保障自身的長期穩定收益。通過本次交易,可進一步體現公司產融結合理念,為中遠海運集團運輸主業賦能的重要作用,同時鞏固公司在集團各產業集羣中的戰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