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況?新董秘將上位之際,前任董秘鬧“幺蛾子”!這家公司回應
中新經緯客户端9月2日電 A股上市公司又見尷尬的神奇操作。
9月1日晚間,惠倫晶體發佈公告稱,撤回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聲明。至於原因,惠倫晶體表示,“因相關工作人員疏忽,未能及時將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有關資料報送深交所進行資格審查”。
公告顯示,惠倫晶體已按照相關要求將擬聘任董事會秘書潘毅華的有關資料報送深交所,待深交所資格審查通過後公司,再擇機召開董事會重新審議前述董事會秘書相關議案,在此期間,董事會秘書職務暫由董事長趙積清代理。
9月2日上午,中新經緯客户端致電惠倫晶體董秘辦公室,該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秘資料已上交給證監會和深交所,若沒有任何異議,公司就會再次召開董事會,然後正式任命。當詢問何時會有結果時,對方表示,官方5個工作日就會給答覆,若無異議,就會再次召開董事會進行重新正式任命。
時隔一週才發現問題?
惠倫晶體《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是在8月25日14時舉行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的。當天,經董事長趙積清提名,提名委員會審核,董事會以同意10票,反對1票,棄權0票通過了聘任潘毅華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議案。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2.6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該董事會秘書的有關材料報送深交所。報送的材料包括: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本規則任職資格的説明、職務、工作表現及個人品德等內容;被推薦人的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複印件);被推薦人取得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複印件)。
深交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聘任。
也就是説,根據上述規定,惠倫晶體原本至少應該在8月18日前(8月21日、22日為週末)將相關材料上報至深交所。而在惠倫晶體在9月1日晚間發佈公告之際,距離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已經過去了一週。
資料顯示,惠倫晶體成立於2002年6月,是一家專業研發、生產和銷售新型表面貼裝石英晶體諧振器、振盪器、熱敏電阻的企業,2015年5月15日在深交所創業板掛牌。
上市6年的公司出現這樣的錯誤,對於惠倫晶體給出的“相關工作人員疏忽”解釋,部分投資者並不買賬。
一位投資者質疑股價有操縱之嫌:“新董秘違規上位,董事會意見還如此一致。”
也有投資者表示:“一家正規公司會存在因相關工作人員疏忽嗎?這不是盡扯淡還能是什麼?”
對於未將有關資料報送深交所,9月2日早間,中新經緯客户端致電惠倫晶體董秘辦公室,該公司工作人員坦言:“這是我們部門一個疏忽,沒有看到監管的規則。”
個人品德有待提高?職業素質不足?
中新經緯客户端注意到,對於聘任潘毅華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的議案,有一人投了反對票,即惠倫晶體董事王軍。
來源:惠倫晶體公告
董事王軍給出的理由,除了潘毅華任職資格尚未通過深交所審核外,還有兩點,一是“個人品德有待提高”;二是“職業素質不足”,“存在干預公司信息披露事項及投資者關係管理等行為”。
對於這一説法,惠倫晶體工作人員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户端採訪時接連否認,稱“這個屬於之前董秘個人觀點,他(新當選的董秘)並沒有違法違規或者違法亂紀的事情,沒有什麼行政處罰。”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秘資料已上交給證監會和深交所,官方5個工作日就會給答覆。若沒有任何異議,公司會再次召開董事會正式任命。
2020年年報顯示,王軍,男,1973年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財務會計專業。2011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惠倫晶體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2011年11月至今任惠倫晶體董事會秘書,2016年4月至今任惠倫晶體董事。
潘毅華,男,1982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金融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曾在惠倫晶體2015年5月上市時任證券事務代表,2020年4月至今任惠倫晶體副總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月,惠倫晶體公告稱,潘毅華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任何職務。而在2020年4月,潘毅華被惠倫晶體重新聘回,升任為副總經理。
來源:惠倫晶體公告
按此計算,王軍和潘毅華至少在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期間,共事了近兩年時間。
此後在今年6月15日晚間,惠倫晶體公告稱,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王軍、潘毅華等7人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有了之前這麼一出,對於二人能否在未來三年合作愉快,中新經緯客户端將持續關注。
二級市場上,9月2日早間惠倫晶體股價震盪運行,臨近午盤拉昇,截至午間收盤漲1.25%,報價22.62元,總市值62.43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