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省劍橋和中國北京2021年12月15日 /美通社/ -- 百濟神州(納斯達克代碼:BGNE;香港聯交所代碼:06160;上交所代碼:688235)是一家立足於科學的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專注於開發創新、可負擔的藥物,旨在為全球患者改善治療效果、提高藥物可及性。公司於今日宣佈完成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科創板的首次公開發行(下稱“科創板發行”)。此次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價(下稱“人民幣股票”),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符合資格的投資者發行以供認購。此次發行的人民幣股票於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5日起以股票代碼“688235”開始交易,百濟神州成為首個在納斯達克、港交所和上交所科創板三地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此次科創板發行股份總數為115,055,26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一經生效,所發行股票佔百濟神州截至2021年10月31日總流通普通股份額的8.62%。此次人民幣股票公開發行價格為192.6元人民幣每股,根據設定匯率 1.00 港幣兑換 0.81996 元人民幣計算或1.00 美元兑換 6.3924 元人民幣,相當於每股普通股 234.89 港元,或每股美國存托股份(ADS)391.68 美元。每股 ADS 代表 13 股普通股。
在扣除承銷商佣金和其他預計發行費用前,百濟神州本次科創板發行的募集資金總額約為222 億元人民幣,或根據設定匯率 1.00 美元兑換6.3924 元人民幣計算,約為 35 億美元。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本次科創板發行的聯席保薦機構和聯席主承銷商。摩根大通證券(中國)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科創板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
百濟神州已授予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為期 30 日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以使公司可超額配售不超過 17,258,000 股人民幣股份。如超額配售選擇權被全部行使,則本次科創板發行的總股數為 132,313,260 股,一經生效,將佔百濟神州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的 9.79%。
百濟神州計劃將本次科創板發行的募集資金淨額投入到藥物研究、臨牀開發、中國境內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建設、中國營銷團隊擴充,以及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一般公司用途。
根據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本次科創板發行僅在中國境內進行,且僅面向根據適用的中國證券法律法規以及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中國證監會”)頒佈的規則、有資格參與本次科創板發行的投資者發行股份。本次科創板發行根據經上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備案的,並由百濟神州撰寫的招股説明書和其他招股材料進行,上述材料僅允許在中國境內使用。本次科創板發行的任何部分均未計劃涉及向美國、在美國境內或任何其他中國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公開發行或出售人民幣股份。此外,雖然本次科創板發行的人民幣股份與公司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下稱 “香港聯交所”)上市的現有普通股屬於同一類別,且擁有同等的權利,但人民幣股份與公司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或代表公司普通股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下稱“納斯達克”)上市的ADS 之間不可流通。在任何情況下,上述人民幣股份均不可轉換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或在納斯達克上市的 ADS,反之亦然。
公司已於 2020 年 5 月 11 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下稱“SEC”)提交表格 S-3 的儲架註冊發行聲明,該聲明自動生效。公司已向 SEC 提交一份包含本次科創板發行相關關鍵條款的補充招股説明書,該文件可在 SEC 網站 www.sec.gov 查閲。補充招股説明書的目的是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經不時修訂)》(下稱“《美國證券法》”)對本次科創板發行的所有人民幣股份進行註冊,以確保向允許參與本次科創板發行且屬於《美國證券法》中 S 條例所定義的、在美國境外參與交易的美國主體的投資者發行或出售人民幣股份(如適用)時,不會違反《美國證券法》第 5 條規定的註冊要求。
本新聞稿不構成對上述證券的出售要約或購買要約邀請;在任何國家或司法管轄區,若未根據當地證券法進行註冊或資格認證之前作出前述要約或要約邀請,均屬違法行為,也不得在該國家或司法管轄區進行上述證券的發行或出售。本新聞稿是根據《美國證券法》第 134 條規定發佈的。
關於百濟神州
百濟神州是一家立足於科學的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專注於開發創新、可負擔的藥物,旨在為全球患者改善治療效果、提高藥物可及性。目前公司廣泛的藥物組合包括 40 多款臨牀候選藥物。公司通過加強自主研發能力和合作,加速推進多元、創新的藥物管線開發。我們致力於在 2030 年前為全球 20 多億人全面改善藥物可及性。百濟神州在全球五大洲打造了一支超 7,700 人的團隊。欲 瞭解更多信息,請訪問 www.beigene.com.cn。
有關前瞻性聲明的註釋
本新聞稿包含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所定義的前瞻性聲明,其中涉及了關於百濟神州當前對本次科創板發行的意圖、預期或假設,包括其對超額配售選擇權以及對募集資金用途的預期。在這些聲明的前文、後文或句中或包含“目標”、“預期”、“相信”、“估計”、“有望”、“預測”、“有意”、“可能”、“展望”、“計劃”、“潛在”、“預計”、“試圖”、“可”、“可以”、“可能”、“能”、“應”、“將”、“或將”、“將會”及上述詞彙的否定形式等字眼或詞彙。實際結果或事態發展可能與這些前瞻性聲明中預測或暗含的結果或事態發展有重大差異。關於百濟神州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的更多信息已在提交給 SEC 的科創板發行相關補充招股説明書的正文或引用中。前瞻性聲明包括所有非歷史事實的陳述。不能保證任何前瞻性聲明都會實現。謹提醒您不要過分依賴前瞻性聲明,因為前瞻性聲明僅反映了截至目前的預期。百濟神州在未來無義務因出現新信息、發展或其他原因,公開更新或審查任何前瞻性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