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2月16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6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重點治理以下領域問題:
一是嚴格規範信用卡息費收取。部分銀行存在息費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傳低利率、低費率,以手續費名義變相收取利息,模糊實際使用成本,不合理設置過低的賬單分期起點或不設起點,未經客户自主確認實施自動分期等問題,增加了客户準確理解和判斷信用卡使用成本的難度,甚至加重客户息費負擔。《通知》要求銀行應當切實提高信用卡息費管理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展示分期業務資金使用成本統一採用利息形式。違約或逾期客户負擔的息費總額不得超過其對應本金。應當明確分期業務最低起始金額和最高金額上限,不得通過誘導過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費負擔。同時,明確要求銀行必須持續採取有效措施,堅決促進信用卡息費水平合理下行。
二是強化治理信用卡過度授信。部分銀行信用卡授信管控不審慎,不能嚴謹評估客户的資信狀況,造成過度授信等問題,加大經營風險,不合理推升客户槓桿水平。《通知》要求銀行合理設置單一客户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在授信審批和調整授信額度時,應當扣減客户累計已獲其他機構信用卡授信額度,防範跨行不合理疊加授信。
三是督促轉變信用卡粗放發展模式。部分銀行經營理念不科學,盲目追求規模效應和市場份額,濫發卡、重複髮卡情況突出,導致無序競爭、資源浪費等問題。《通知》要求銀行不得以髮卡量、客户數量等作為單一或主要考核指標,長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過20%,整改後仍超出該比例的銀行不得新增髮卡。未來銀保監會還將動態調降長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標準,不斷督促行業將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四是切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目前信用卡領域的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營銷宣傳不規範、投訴不暢、不當採集客户信息等方面。《通知》要求銀行不得進行欺詐虛假宣傳、強制捆綁銷售,必須充分披露用卡風險、投訴渠道和解綁程序等,並強化客户數據安全管理。
五是嚴肅規範信用卡外部合作行為管理。部分銀行存在信用卡業務合作行為不規範、管控不到位,合作雙方權責邊界不清晰等問題。《通知》要求銀行必須通過自營網絡平台辦理信用卡核心業務環節,對合作機構實行統一的名單制管理,明確約定雙方權責。銀行通過單一合作機構的髮卡量和授信餘額均需符合集中度指標限制。明確規定聯名卡的聯名單位應當是為客户提供其主營業務服務的非金融機構,合作內容僅限於聯名單位廣告推介及與其主營業務相關的權益服務。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並適時發佈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