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20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
對於公司無法完成股份回購計劃、資金鍊緊張的情況下,以2020年度淨利潤為基數提取專項基金作為員工持股計劃資金來源的主要考慮,金科於公告中稱,根據《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贏計劃暨2019至2023年員工持股計劃》,第五條規定: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中任一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較2018年淨利潤38.86億元的增長率不少於該考核年度對應的“淨利潤增長目標值”,則該考核年度的下一年度按該考核年度淨利潤的3.5%提取專項基金。
該公司2020年度達成的淨利潤值為7,030,016,057元,較2018年淨利潤基數的增長率為80.91%,達到《員工持股計劃》規定的淨利潤增長目標值。因此,本次以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總額7,030,016,057元的3.5%提取了專項基金246,050,562元,作為三期持股計劃資金來源。
公司已按照《員工持股計劃》的規定於2021年提取了上述專項基金,將決定自行選擇適當時機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所以,金科稱提取專項基金作為三期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符合《員工持股計劃》的相關規定,且公司在2021年年度財務報表中已經將上述專項基金246,050,562元計入當期“職工薪酬”中,因此無論是否實施三期持股計劃,均不會對公司2021年之後的報告期業績產生影響。三期持股計劃所提取的專項基金構成員工薪酬的一部分。
回覆中金科披露負債情況,合併報表範圍內總有息負債規模為670.36億元,較2021年末減少135.74億元;其中一年內(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到期的有息負債餘額為364.92億元。一年內到期有息負債餘額中銀行貸款113.11億元,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132.86億元。一年內到期有息負債餘額中債券類融資118.95億元。
另外,金科表示,已回購的股份暫無投入到已披露的員工持股計劃的安排,公司不存在利用前期披露回購方案炒作股價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