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上交所首單債券購回業務順利實施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財經

山東宏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近日以總額約24億元的自有資金完成對“16宏橋01”“16宏橋02”“16宏橋03”公司債券購回,這既是上交所債券市場首單公司債券購回業務,也是境內債券市場首次以平價方式開展的債券購回。

為什麼要開展債券購回?市場人士認為,這既是對市場需求的積極響應,也是豐富交易所市場債務管理工具的一項重要創新。債券發行人可通過主動發起債券購回,調整債務期限結構、管理財務成本,同時傳遞積極信號,改善外部融資環境。債券投資者也可自行選擇是否參與購回申報,提高債券投資管理的靈活性。

前期,在上交所已出台的業務規定中,明確了該項業務的合規性要求、信息披露規範及具體業務流程,以確保市場主體穩妥有序的參與債券購回。上交所明確,對於發行人購回的債券,購回的債券應當及時註銷,不得交易或轉讓;若債券全額購回,發行人應當於債券註銷完成後及時申請摘牌。

據悉,上交所近年來不斷完善債券市場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市場主體債務管理工具的供給與實踐,已陸續推出了回售撤銷與轉售、債券置換及債券購回等多項市場化業務安排,對提升債券市場韌性、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上交所將立足市場實際需求,繼續探索多元化的債券市場機制安排,提升業務管理和風險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