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家過會企業!智新電子進入精選層小IPO“快車道”
4月22日,資本邦瞭解到,掛牌委員會2021年第4次審議會議(普通程序)於今日上午召開,第四家上會企業(837212.OC)順利過會!
據瞭解,智新電子於2016年5月6日掛牌新三板,並於2020年5月25日調入創新層,是一家專注於連接器線纜組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廣泛應用於消費類電子產品,並逐步拓展類電子產品、智能家居和新能源領域。
與如出一轍,率先更新財報的智新電子也快人一步恢復審查,在僅經歷一輪問詢後便迎來上會,且不負眾望地順利“通關”。
審議會上,掛牌委對智新電子外協採購尤為關注並提出審議意見,要求其保薦機構、智新電子律師、申報會計師補充核查部分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其中涉及外協採購商和管理諮詢公司的股東背景、經營資質、業務的真實性;公司及其關聯方與外協採購商和管理諮詢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及其他資金往來;公司及其能否控制外協採購商,智新電子與諮詢管理公司之間是否存在、或其他利益安排。
同時,智新電子被要求説明並補充披露未來減少及規範非必要的具體措施。
此外,審議會議圍繞智新電子實際控制人、關聯交易、收入真實性、研發能力與、經營合規性5大方面提出了問詢問題。
關於實際控制人。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詳細説明報告期內適用的《共同控制協議》和新簽訂《一致行動協議》的差異、變化原因,該等變化是否有利於維護智新電子控制權的穩定性;説明《一致行動協議》約定的糾紛解決機制是否會導致公司僵局及其解決機制,相關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及智新電子相關制度性規定。
關於關聯交易。智新電子報告期以自主生產為主,部分非核心生產環節如組裝、貼膠帶、線束折彎等進行委外加工,且部分關聯採購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
對此,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詳細説明報告期外協採購情況及與各年度業務收入、產量、外協成本和自主生產成本之間的匹配性,外協成本和自主生產成本對比分析,外協生產方式對智新電子營業成本的影響;選取關聯方作為外協供應商的背景情況及原因,是否存在故意規避關聯交易的行為,智新電子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其他外協供應商、相關價格是否可比,向關聯外協供應商採購的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智新電子及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與外協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其他股權代持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在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況;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預計未來的關聯交易情況,並提出有效的措施減少並規範關聯交易。
關於收入真實性。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結合智新電子業務開展情況,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其中包括智新電子報告期內與主要客户銷售情況變動是否合理,是否與客户自身業績增長及行業情況匹配,與主要客户合作是否穩定、可持續,報告期內向主要客户的銷售政策或信用政策有無發生變化,與主要客户的合作中(特別是)是否存在放寬收入確認條件的情形;智新電子是否存在逾期的情況,應收賬款期後回款情況、逾期及回款情況與以往年度的相比是否合理;對主要客户收入真實性的核查程序是否完備。
關於研發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在研發中心項目方面,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詳細説明擬研發項目是否已具備技術基礎,研發項目在本領域內的技術優勢和先進性,以及研發成果產出的預計時間週期,以及智新電子未來在研發上的投入計劃以及對於利潤率的影響。
在客户拓展能力方面,目前智新電子主要來自於類連接器線纜組件,主要客户佔比較高且較為固定。掛牌委要求智新電子補充説明除拓展等新領域客户外,在消費電子行業內是否具備拓展其他優質上游客户的能力。
關於經營合規性。股轉公司要求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就智新電子2018年、2019年支付的諮詢服務費是否合法合規發表意見,並説明核查程序;同時要求智新電子説明長期未全額繳納員工社保公積金的原因以及規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