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6日電 (記者吳秋餘)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12月15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本次下調後,金融機構加權平均存款準備金率為8.4%。
“穩健貨幣政策取向沒有改變。此次降準是貨幣政策常規操作,釋放的一部分資金將被金融機構用於歸還到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還有一部分被金融機構用於補充長期資金,更好滿足市場主體需求。”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降準的目的是加強跨週期調節,優化金融機構的資金結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支持實體經濟。一是在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的同時,有效增加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的長期穩定資金來源,增強金融機構資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降準資金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準降低金融機構資金成本每年約150億元,通過金融機構傳導可促進降低社會綜合融資成本。
據悉,此次降準為全面降準,除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部分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外,對其他金融機構普遍下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同時考慮到參加普惠金融定向降準考核的大多數金融機構都達到了支農支小(含個體工商户)等考核標準,政策目標已實現,有關金融機構統一執行最優惠檔存款準備金率,此次降準共計釋放長期資金約1.2萬億元。
央行表示,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穩字當頭,不搞大水漫灌,兼顧內外平衡,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同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加強跨週期調節,統籌做好今明兩年宏觀政策銜接,支持中小企業、綠色發展、科技創新,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07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