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碳排放也需要打假!數據為何容易造假?| 聚焦3·15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財經

時值“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2022年首批碳排放數據造假案例浮出水面。

3月14日,生態環境部公開碳排放報告數據弄虛作假等典型問題,涉及四家機構。早在2021年10月-12月,生態環境部組織31個工作組開展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以重點技術服務機構及其相關聯的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為切入點,圍繞煤樣採製、煤質化驗、數據核驗、報告編制等關鍵環節,深入開展現場監督檢查。

篡改偽造檢測報告

作為“雙碳”目標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碳市場”)於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啓動。碳市場旨在通過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降低碳排放量。納入碳市場管控的企業,每年會獲得碳排放配額(CEA),碳交易就是以此為產品,進行自由出售或購買。

按照3月14日的碳排放配額價格58元/噸,企業若能降低100萬噸碳排放量,即可減少5800萬元的支出。如此一來,碳排放數據造假應運而生。

在3月14日生態環境部披露的案例中,以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稱“中碳能投”)為首。早在去年7月6日,內蒙古生態環境廳就通報了“內蒙古鄂爾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虛報碳排放報告案”,系全國首例碳排放報告違法案件,其報告則由中碳能投協助完成。中碳能投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篡改偽造檢測報告。中碳能投利用可編輯的檢測報告模板,篡改內蒙古鄂爾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控排企業元素碳含量檢測報告的送檢日期、檢測日期、報告日期、報告編號等重要信息,將集中送檢偽造成分月送樣、分月檢測,並刪除了原始檢測報告的二維碼。篡改部分控排企業元素碳含量檢測結果,並編造全水分數據用於折算收到基元素碳檢測數據。

二是授意指導企業製作虛假煤樣送檢。中碳能投與控排企業簽訂的諮詢合同中,承諾“在分配方案和核算方法不變的情況下,可為電廠碳排放配額扭虧為盈,實現配額富裕”,明確“指導企業開展2019和2020年入爐煤元素碳含量檢測的採樣、制樣,並聯系檢測機構外檢”。中碳能投在明知企業未留存歷史煤樣的情況下,授意指導多家控排企業臨時製作煤樣代替2019、2020年的月混合煤樣補測元素碳含量。

三是碳排放報告編制不實,報告內容失真。中碳能投編制的碳排放報告存在虛報瞞報燃煤量、供熱量、外購電等重要生產數據,參數選用和統計計算錯誤等問題。碳排放報告質量控制缺失,不審核重要原始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部分項目存在多套數值不同的生產數據報表和煤質檢測報告。

另外,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核查履職不到位,核查工作走過場問題;青島希諾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核查程序不合規,核查結論明顯失實問題;遼寧省東煤測試分析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則涉嫌編造虛假檢測報告問題。

生態環境部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督促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對存在上述問題的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企業進一步調查,堅決查處數據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進一步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範諮詢、核查、檢測服務行為,確保技術服務過程和結果真實、合規、公正,保障碳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碳核算結果精確度不足

碳排放數據造假容易嗎?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理論上,企業用多少噸能源,用係數乘一乘就可以知曉。但現實中,除了和企業產出相匹配的能源使用量比較容易計算外,其他數字較難核算。”

今年“兩會”,民進中央提案分析,碳排放數據失真頻頻發生,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是碳核算結果精確度不足。目前,國內碳核算工作多數借鑑IPCC核算方法與準則,但各地的實際條件不同造成其針對性和精確性較差。其中針對碳排放量,大多根據排放因子開展核算。

對於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排放因子可使用自測值或標準提供的缺省值。企業提供的自測值計算出來的碳排放數據,無法進行校核,因此無法保證其準確性;不同企業在不同地域燃料單位熱值含碳量不同,而且燃料燃燒充分度存在巨大差異,若統一使用缺省值進行核算,會導致結果精準度較低。

對於生產過程排放,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也會由於工藝生產過程不同存在明顯差異,使用相關生產過程排放因子進行核算會導致較大誤差。同時,全國尺度的行業碳核算標準不統一,導致數據存在彈性空間,為數據造假提供了土壤。

二是碳核算標準邊界模糊。核算依據涉及多種政策法規,且允許多套核算規則並行使用。過多的核算規則導致出現核算邊界不一致、數據來源不統一等問題,為企業運用各種核算規則實現對數據的操縱提供可乘之機。

三是地方政府、企業、第三方碳核查機構存在碳核算數據造假動機。地方政府為通過碳排放考核或核查能力不足,可能導致碳排放統計數據偏離真實值。利益驅動下有些企業通過修改碳核算數據,使得其碳排放量降低,從而減少配額缺口,為企業減少鉅額支出。第三方核查機構核查能力有限、獨立性受到挑戰,導致製作虛假排放數據核查報告行為出現。

“雙控”轉型

當前,“雙控”概念已發生變化。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及,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早在2021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曾指出,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能耗“雙控”是在2015年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首次提出,即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

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能耗“雙控”本身是有一定矛盾的,“經濟增長就需要能源支持,能源增長是肯定的。我們現在針對的是碳,而不是針對能源,也就是説,如果全是清潔能源的話,是不需要進行控制的。而目前的能耗“雙控”把能源量捆死了,其實我們該捆死的並不是能源的量,而是化石能源的量,所以往碳排放雙控轉型是必須的。”

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的轉變,無疑為碳市場帶來利好。3月15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掛牌協議交易成交量748噸,成交額4.32萬元,收盤價57.77元/噸,較前一日下跌0.4%;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量19.07萬噸,成交額1058.14萬元。總成交量19.14萬噸,總成交額1062.46萬元。截至3月15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89億噸,累計成交額81.91億元。

林伯強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目前碳交易面臨兩個最大挑戰,第一,量比較小;第二,價格比較低。這與碳市場剛剛起步有關係,跟目前只納入電力行業也有關係,所以接下來還是要儘快完善制度,把更多的行業列入,把相關的配套工作做好。説白了其實都是碳交易制度設計的問題,並不是説目前市場沒有動力。”

今年“兩會”,碳市場相關話題備受熱議。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副總經理李永林建議,完善碳市場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制定更加科學的核查和數據管理制度,加快構建和完善碳排放的監測報告核查(MRV)體系,設定更加科學的實測值測算方法,強化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監管力度,增強對數據造假行為的懲罰力度,確保更加公平的數據統計環境。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中化董事長寧高寧建議,通過建立和完善透明的統計、估值、交易市場,使碳交易真正發揮作用,使新的、高產值、低排放的產業發展起來,代替相對落後的產業。

全國政協委員、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建議,拓展碳市場覆蓋行業範圍和豐富交易產品,儘快有序將鋼鐵、化工、水泥等重點排放源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並適時允許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進入;促進衍生產品創新,探索包括碳遠期、碳期權、碳債券、碳保險等,擴大碳交易市場的規模。

記者:胡安墉

編輯:王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