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階段、模式、對象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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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重組的階段

地方平台公司的重組整合一方面受政策引導,另一方面也會受自身發展階段和發展層級的影響,呈現三個特徵明顯的階段,必須指出的是,三個階段相互關聯,同一平台公司在不同的時期可能處於不同的整合重組階段。

(一)初期“拼裝式”階段

前期地方政府通過“拼裝式”整合,對地方資源、資金、資產、資本進行系統的梳理和整合,以“做大資產規模,提升平台公司融資能力”為基本導向,將平台公司的發展同區域城市資源、區域經濟發展需求相結合,明確發展定位和主業方向,做大做強企業規模的同時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但前期的資產劃撥和資源注入缺乏對產業、組織、人員的整體佈局。

地方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階段、模式、對象及展望
圖1 城市資源整合示意

(二)中期“基於定位及產業”整合重組階段

中期基於業務相關性、功能定位相似性或自身產業鏈上下游等因素實施較為明確的整合重組,這一階段的平台公司本身在資產規模、信用等級等方面均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實力,為發揮資源聚集效應,向專業化和專一化方面發展,從而提升區域內、外的競爭實力。基於定位,對同類企業合併;突出主業,對相關性業務實施同業兼併,協同經營;對行業細分、專業發展的平台公司在產業鏈上下游整合。

圖2 產業鏈上下游整合示意

(三)未來整合重組階段

未來整合重組表現為選擇性的整合,不再以資產規模為主,而更加關注資產質量、產業和業務的協同性,整合機制和商業模式也不斷創新,以適合自身發展的選擇。這一階段的整合重組越早佈局,越有利於平台公司制定自身的發展戰略。

二、整合重組的模式

在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實踐中,我們歸納出三種模式:

一是以既有的平台公司為主體,整合其他平台公司及資源,形成較大規模的投資控股集團。既有平台公司實力遠超其他平台公司,且同類型城市資源和平台企業數量有限,當地政府具備強有力的推動和整合決心。

二是新設平台集團整合區域相關資源,形成較大規模的投資控股集團。此類整合適合資源、企業相對分散的情形。

三是根據產業種類分別整合成不同的平台公司。此類整合適合平台產業類別鮮明、區域發展基礎良好以及相關資源、配套完善的情形,但由於部門利益關係複雜,難以一步整合到位。

三、整合重組的對象選擇

根據財預〔2017〕50號、發改辦財金〔2018〕194號文件規定,公益性資源、儲備土地等已經不能再整合進平台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城市準經營性與經營性資源中要特別關注政府可控與可協調的資源資產、能產生現金流與利潤的資源資產以及符合政策導向和企業發展實際的資源資產。除以下禁止整合的資源,可整合資源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特許經營權等等。

地方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階段、模式、對象及展望
表2 整合發展戰略政策禁止規範

地方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階段、模式、對象及展望
表3 政策允許條件下整合對象與方式

四、平台公司整合重組的展望

(一)從單一融資需求向內部發展需求轉變

目前,大多數平台公司整合重組均基於政府對於融資的要求,即便平台公司自身提出整合,也基本奔着融資目標去的。隨着平台公司整合重組形勢的發展和變化,根據業務和產業選擇整合對象,對資源的選擇更加清晰,運作的方式更加成熟,在整合的同時理性的剝離非主業相關的產業和資源,不再一味壯大資產規模,而更加關注主業聚焦和資產收益與自身發展的匹配。

(二)從“財務並表”到“實質管控”

“並表”同樣基於做大企業資產和現金流的考慮,這種方式並未考慮企業資金使用、人員管理、權重劃分等各方面風險,並非長久之計,而實質管控,不僅僅處於實現融資的目的,而更多的是圍繞提升質量和效益為目標,匹配詳實的路徑措施,達到逐步爭取優質資產的實質管控。

(三)從“前期整合擴張”到“後期消化變強”

“1+1”是否大於2,不在於前期的資產選擇和併入,而更多的在於後期的業務、組織、人才的內部整合,平台公司歷經多輪重組,已經開始面臨企業內部難以消化的鎮痛,因此導致反覆重組的尷尬局面。未來的平台公司整合重組在內部協同,資源匹配更加關注,運作方式也更加成熟。

(四)從“行政重組”到“市場化重組”

目前平台公司重組涉及到的資產和資源基本來自政府的行政劃撥、同類平台企業的合併重組,而未來將突破行政劃撥和國資領域,向市場化領域發展,並與民營企業聯合通過混合所有制的形式整合產業鏈上的優質資產。部分領先的平台公司逐漸向市場化重組考慮,倒逼自身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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