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後一個月,這些新規即將落地!
12月1日起,從全國到地方,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一起來看,哪些與你我有關。
===全國性新規===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不得先提價再折價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涵蓋有獎銷售、價格、免費試用等促銷方式,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暫行規定對虛假促銷、不履行優惠承諾、鉅獎銷售等行為明確了相關的監管原則,規範經營者促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針對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時“先提價、再折價”的現象,明確規定折價、降價的基準等。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應當顯著標明。
12月新增370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
近日,民航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航線運輸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開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經營的國內航線的旅客運輸價格(以下簡稱國內運價)。
通知發佈的《新增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目錄》顯示,本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共370條,主要集中在二三線城市之間的往返航線,涉及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出發的航線較少。
同時,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國內運價的監督,將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並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懲戒。
新版中國藥典: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新頒佈的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將於今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是迄今頒佈的第十一版藥典。新版藥典的頒佈實施將對我國藥品研發、生產、檢驗、流通以及監督管理將產生重大影響。
新版藥典分為四部出版。一部中藥收載2711種,其中新增117種、修訂452種。二部化學藥收載2712種,其中新增117種、修訂2387種。三部生物製品收載153種,其中新增20種、修訂126種。四部通用技術要求收載361個,藥用輔料收載335種。
新版藥典對已上市藥品的生產和藥品的研發上市都具有強制約束力。新版《中國藥典》的頒佈實施,必將促進我國藥品質量的提高,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新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有科研不端行為不得提名
新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版條例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提名者應當嚴格按照提名辦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按照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新版條例要求國家科學技術獎在提名階段即對違反倫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行為的科研人員、機構“一票否決”,並建立對提名專家、學者、組織機構和評審委員、評審專家、候選者的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新版條例明確規定,禁止使用國家科學技術獎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確保管制物項、管制主體和行為全覆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口管制是指對特定物項的出口採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以對該物項的使用主體或者用途進行控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的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做法。
這部法律一是確保管制物項全覆蓋,除傳統的軍民兩用物項、軍品、核外,還參考對外貿易分類標準,將其他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均納入管制物項;同時,明確管制物項包括物項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數據;二是確保管制主體和行為全覆蓋,從我國境內向境外轉移管制物項,以及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向外國組織和個人提供管制物項,均受本法約束。
關於對等採取措施,根據法律,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地方性新規===
福建省:提高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助標準
為進一步保障好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福建省從2020年12月1日起,提高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其中,集中養育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500元、900元分別提高到1800元、14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散居孤兒標準執行。
浙江:修訂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辦法
《浙江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對原有辦法作了修訂完善,為今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辦法》將進一步細化衞生健康主管部門防控職責、明確基層政府防控職責,還加強了鄉(鎮)、街道的防控職責,明確鄉(鎮)、街道應當協調落實防控措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
山西:重拳遏制各類煤礦安全事故發生
為遏制煤礦事故發生,維護礦工生命財產安全,山西制定出台了18條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並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次出台的特別規定從礦井設計、生產佈局、災害治理、現場管理、責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嚴厲措施,對煤礦嚴重違規、冒險作業等行為將依法從嚴處置。
陝西: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將施行
日前,陝西省印發關於《陝西省藥品安全“黑名單”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辦法(試行)》的通知,“黑名單”將面向社會公佈,包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佈的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經營者(含使用單位)的基本信息及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事由、處罰結果、移出日期等。該辦法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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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共產黨員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