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代表委員和專家熱議“碳達峯、碳中和” 低碳轉型任重道遠 綠色金融大有可為
中國作為地球村的一員,將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
——摘自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
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環境污染帶來的挑戰,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20年中國首次向全球宣佈,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在此背景下,2021年全國兩會上,碳達峯、碳中和話題具有相當高的熱度。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紮實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峯行動方案。
重任在肩,更需砥礪前行。十四五時期是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時期。履行莊嚴承諾,需要全面而有力的政策落地。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如何實現?將如何影響我國能源結構、工業生產與消費方式?又會帶來怎樣的投資機會?帶着一系列問題,《證券日報》記者採訪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專家學者尋求答案。
影響我國未來40年經濟發展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紮實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峯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税優惠目錄範圍;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
碳達峯、碳中和可以説是影響我國未來40年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海通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經濟學博士梁中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碳達峯、碳中和相關話題值得高度關注。原因有三方面,首先,進入工業化時代,全球碳排放強度急劇提升,一旦極端天氣頻繁襲來,不僅危及人類生活,也會造成較大規模的經濟損失。目前中國碳排放量位居全球首位,需要加快降低碳排放的步伐;其次,預計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會加快落實;最後,幾乎所有行業都會消耗能源,大多也會涉及碳排放的問題。為了已定目標,我國在宏觀、金融、產業政策等領域都會有舉措,勢必會對產業發展和結構變化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碳達峯、碳中和成為本次全國兩會討論的熱點方向,原因有兩方面,一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二是中國自身的產業綠色升級。”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列為2021年的重點任務之一。要實現碳中和目標,我國的經濟結構、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等都面臨着深度的低碳轉型。在此背景下,各行業如何進行低碳轉型,實現碳中和目標,無疑成為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馬永生表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對能源領域提出了新要求,必須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和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保障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國網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全生明建議,在能源供給側大力實施清潔替代,加快建設具有清潔低碳、安全可靠、泛在互聯、高效互動、智能開放等顯著特徵的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助力“30·60”雙碳目標實現的戰略選擇和必然要求。
實現碳達峯、碳中和,需要全社會各行業共同努力,而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是努力的方向之一。九三學社中央提出,堅持以降碳為重點,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都要在綠色低碳發展的時代潮流中找準座標和方向,對標碳達峯目標和碳中和願景,謀劃好自己的碳達峯行動方案。另外,加強改革創新、科技引領、產業支撐,加強生態經濟體系建設,財政、金融、產業等各方面政策措施都要體現綠色低碳理念和要求,共同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未來五年是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窗口期,全國政協委員、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趙海英認為,我國應當從基礎性工作入手,大力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金助力經濟低碳轉型升級。趙海英建議,由監管機構引導、行業協會推動,共同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是實現碳中和的首要步驟和基礎環節。碳排放、碳足跡定量信息披露是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短板。
實際上,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國內上市公司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也缺乏足夠的社會監督。對此,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李東生表示:“我建議,首先建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法規體系,對標全球ESG企業社會責任評估體系,同時將這項內容納入上市審查標準中,以此引導非上市公司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搭建碳信息披露公共平台。第三,對達標企業給予政策扶持。第四,引導企業樹立碳信息披露意識,完善內部信息收集機制。另外,還要加強投資者教育,加強公眾的監督意識。”
申萬宏源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碳達峯、碳中和是一個長期目標,所以本次全國兩會肯定會討論到這一問題。”
成為未來長期投資機會
“碳達峯、碳中和”在資本市場也有相當高的關注度。安信證券策略團隊認為,這是長達40年的主題投資機會。
同花順軟件在3月初正式增加了碳中和概念板塊,目前概念股數量逐步增加到56只。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3月5日,年內機構共對11家碳中和概念股上市公司進行過調研。其中,中泰化學最受關注,共迎來29家機構,其次則是南大環境、國檢集團,分別被機構調研21次、14次。
投資機會方面,梁中華表示,“與碳中和相關的投資機會包括兩類:一是節能減排類,以電力設備行業為例,為了促進節能減排,電網對清潔能源的輸送、調配尤為重要。特高壓、能源互聯網的建設將成為重點投資方向;二是新能源類,主要包括光伏、風電、新能源汽車等行業。因為碳濃度提高的主要原因在於化石燃料的過度消耗,提升新能源的使用能從根本上破解這一難題。而光伏、風電作為新能源的重要形式,未來佔比有望進一步得到提升。”
陳靂從產業鏈角度結合估值挖掘較為明確主題投資機會。他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新能源汽車行業或迎來高速發展。伴隨全球碳排放標準趨嚴,多國加大了購車環節補貼,刺激新能源車銷量高速增長,將帶動整個產業鏈的景氣發展,其中包括三個主題方向:一是,隨着乘用車應用加速,磷酸鐵鋰行業迎來十年黃金成長期;二是,2020年3月份,充電樁被列入新基建項目,政策層面明確表示將研究優化充電設施建設的獎補政策,加快建設進程;三是,在鋰電池補貼退坡、節能減排限期接近的當下,燃料電池的大力發展勢不可擋。
“另一方面,光伏新能源行業景氣度仍將持續。”陳靂進一步表示,“具體包括兩個主題方向,一是,新能源配套儲能方向。伴隨着電池產業降本增效的推進和光伏系統成本的下降,儲能經濟性將進一步提高,逐步可實現不依賴補貼的商業化、規模化發展;二是,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領域。政策支持、新能源經濟性的凸顯以及對穩定電力供應的需求將推動2021年美國光伏裝機需求大幅增長。”
從更廣義的範圍來看,桂浩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碳達峯、碳中和概念實際上是人類和社會自然的平衡,包括增加二氧化碳的吸收、氧氣的排放等,需要自然環境的和諧。所以碳達峯、碳中和可能會有更多的概念,更多的題材。同樣,反映在資本市場當中,我們也需要拓寬思路。”
綠色金融大有可為
在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綠色金融是重要的配套支撐。
2020年12月25日,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提出“以促進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為目標完善綠色金融體系”。2021年1月4日召開的央行工作會議再次提及“落實碳達峯、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
如何以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為宗旨,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也是此次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關注的重點話題。
為促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行長朱蘇榮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制定《綠色金融法》,明確綠色金融範疇、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要求、保障措施等,加快綠色金融頂層設計;二是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政策。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進行規範,並對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進行前瞻性指導;三是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在《綠色金融法》總體框架和原則要求下,修訂綠色信貸、綠色產業標準,建立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的界定標準,實現綠色金融標準的統一和有效銜接;四是強化綠色金融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於違反綠色低碳原則的行為和市場主體,要明確罰則,通過限制市場準入、市場融資等約束手段和懲戒措施,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首席FICC分析師明明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作為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途徑,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方面還有很大空間。可以通過差異化信貸助力環保產業發展、引導能源結構轉型;豐富融資渠道,創新發展綠色金融產品;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構建長效機制;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強化環境信息披露和監管機制;推動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強化對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審慎管理;深化與國際市場的綠色金融合作,積極利用多雙邊平台與國際進行交流。”
截至目前,我國綠色金融資產質量整體良好,綠色貸款不良率遠低於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綠色債券更無違約案例。據Wind綠色債券概念板塊統計,截至2020年末,我國境內市場貼標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突破1萬億元,達到11521.43億元,存量規模8721.27億元。
在碳中和目標下,綠色金融發展空間廣闊。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建議,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綠色債券發行量,積極支持企業及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鼓勵機構投資者提高綠色債券認購佔比;探索推進綠色證券化產品、綠色資管產品等發展,支持證券基金及相關投資行業開發綠色投資產品,更好地履行ESG責任;發展氣候變化相關綠色保險產品,通過保險產品定價促進氣候風險內部化;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完善氣候變化相關重大風險的巨災保障體系。
明明表示,2021年綠色債券市場將會迎來重大機遇。為貫徹落實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其中不僅提到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綠色信貸,同時指出“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這會為綠色市場帶來新的增量、完善市場發展,加速與國際市場的接軌。機遇之外,也有挑戰,比如環境信息披露不足、綠色債券評級模型需要創新、轉型帶來的金融風險等問題,都亟待解決。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數字財經研究中心主任陳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綠色金融涉及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一系列金融產品和服務。未來綠色金融的發展一方面要建立對“綠色”更加與時俱進的定義和標準,另一方面要擴大“綠色”的覆蓋面,尤其是強調綠色普惠金融的發展,讓更多的中小企業也能從中受益。同時“綠色”作為一個另類數據應當納入金融科技體系中,使之成為金融行業風險管理的因素之一。
金融機構不可或缺
在加快構建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過程中,金融機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對國家碳中和目標的發展和推動有着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長張智富表示,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金融業在綠色項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方面的優勢,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生態環保、節水節能、再生能源等綠色產業。完善綠色金融項目的認證及評級標準,鼓勵政府出台對綠色項目財政補貼、税收減免和金融優惠等激勵政策,健全配套措施,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鼓勵通過債券和票據市場滿足環保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積極研發碳金融、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以綠色客户為中心,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為了響應碳達峯、碳中和目標要求,引導投資向低碳領域發展,碳中和債發行落地。金融機構在監管指導下積極推動並參與綠色金融創新,以資金配置引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向綠色低碳轉型。今年2月7日,首批碳中和債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共計6只,發行規模共64億元,6家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參與其中;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交易所市場首度發行7只碳中和債,發行規模合計135億元,多家頭部券商作為主承銷商參與其中。
對此,國海證券首席宏觀債券分析師靳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肯定了金融機構發揮的重要作用。他表示:“首先,金融機構可以助力完善多品類、跨市場的融資體系。當前碳中和債剛剛起步,目前發行品種只有交易商協會中票和交易所公司債,隨着碳中和政策的逐漸深化,企業多品類、跨市場的融資需求將不斷增加。金融機構針對發行主體的融資需求,也要不斷完善多品類、跨市場的融資體系。”
其次是建立健全綠色債券評級體系。他表示:“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指出,要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趨同。目前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已開發ESG評估系統,國內綠色債券評級尚未完全獨立於現有評級框架和模型。未來,在加快與國際綠色金融市場接軌的過程中,我國綠色金融也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綠色債券評級體系。”
明明表示,“金融機構可以推動發展綠色貸款、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拓寬能源企業轉型的融資渠道;發展碳期貨等碳金融產品工具,激發我國碳交易市場的活躍度;針對綠色環保的項目給予綠色通道,實現更快的發行速度;開展碳排放相關的信息披露;除此之外,金融機構本身也應該逐步做到低碳化乃至零碳化,具體可以從樓宇物業和員工出行等方面着手。”
另外,靳毅認為,金融機構還可以有更多作為空間。一方面是可以完善多層次的發行主體服務結構。未來,在碳中和債擴容的背景下,金融機構需要進一步將全產業鏈企業納入,實現對各類企業的覆蓋,針對不同發行主體需求,建立多層次的服務結構。另一方面,完善多品類債券融資工具服務體系。首批碳中和債發行品種以中票為主,未來在國家政策導向下,碳中和相關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將會持續加大,針對企業多種類型的服務需求,短融、中票、企業債、PPN、ABS等不同主管部門下的債券品類融資需求也將持續擴大,金融機構需建立和完善針對碳中和企業多品類債券融資工具服務體系。
在發展碳中和目標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在業務方面會產生哪些變化,中投協諮詢委產融平台綠創中心副主任郭海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商業銀行對綠色金融的重視程度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其次,商業銀行在信貸總額中會縮減對傳統項目的信貸額度,會加大對綠色產業的綠色信貸額度,同時在審批環節中可能會優先審批綠色項目、綠色企業的綠色貸款,甚至會對一些優質的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給予利率優惠;再次,商業銀行也會加大對綠色債券的購買熱情和力度;最後,商業銀行自身也會充分應用綠色金融融資工具,比如積極申請發行綠色金融債,積極申請央行的綠色金融低息貸款等。”
(本文由本報兩會報道組李文、周尚伃、邢萌、餘俊毅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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