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中孚(600595.SH)發佈公告,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鄭州中院送達的(2020)豫01破27號之四《民事裁定書》,確認中孚實業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公司對照《上市規則》並經逐項排查,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為此,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
根據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將自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後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