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下稱《直通車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存續期業務指南第2號——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下稱《直通車指南》),標誌着上交所正式推出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直通車制度。上交所指出,這是主動適應債券市場發展需求,落實註冊制改革精神,強化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完善信息披露市場化約束,加快實現自律監管轉型的重要舉措。
信息披露直通車是指市場主體通過上交所登記和上傳信息披露文件並直接在上交所官方網站披露的信息披露方式。近年來,債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體系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上交所技術水平日益成熟,為實施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直通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市場支持和技術支持。前期,上交所按照穩步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先後在公司債券定期報告和評級報告等披露工作中試行了直通車制度,顯著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便利性。為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提升債券市場整體運行效率,在總結監管實踐經驗、深入分析現實條件的基礎上,上交所全面推出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直通車制度,加快信息披露由事前形式審核向對違規行為進行事後監管的轉變,進一步提升監管的專業性和針對性。
上交所介紹,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直通車的實施,是信息披露模式和自律監管方式的重大轉變。本次制度安排主要體現以下特點:
一是完善業務覆蓋,使用簡明友好。《直通車指引》明確了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直通車基本安排,規定了直通車適用範圍和業務辦理原則,通過公告類別索引對直通車公告範圍和披露路徑進行了詳細區分;同時《直通車指南》以圖文並茂的直觀形式,細化直通車業務辦理流程、具體操作和注意事項,提升市場主體使用的便利性和友好性。
二是壓實主體責任,強化事後監管。直通車制度安排強化了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主體責任,明確對直通車公告進行事後形式審核,完善了對信息披露業務辦理及時、準確、完整等規範性要求。《直通車指引》明確了可根據發行人或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規範運作情況、信息披露質量、直通車實施情況等調整直通車適用範圍,通過加強信息披露業務辦理評價和自律監管,引導市場主體歸位盡責。
三是實施分類監管,防範業務風險。《直通車指引》從投資者利益保護和維護債券市場秩序出發,通過對披露主體和公告事項實施分類監管釐清監管重點。對於納入風險管理的債券發行人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觸發業務操作類公告及對投資者利益影響較大的公告事項,推進監管前移,仍然保留事前形式審核,暫不適用直通車披露。
四是優化業務流程,實現簡化披露。針對發行人發行多隻債券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設置多檔資產支持證券的情形,允許就發行人或專項計劃合併披露多隻證券公告。針對市場主體擬披露的直通車公告涉及多種公告類別的,允許合併創建一個信息披露流程申請,通過公告類別標籤實現事項區分,大幅降低信息披露辦理成本,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
上交所強調,下一步,將繼續優化服務和加強監管,持續推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一是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市場主體對直通車業務的認識,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能動性,引導信息披露義務人規範運作;二是繼續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對於濫用直通車公告或披露存在重大錯漏等行為,加大事後監管和處罰力度,壓實發行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任;三是持續優化債券市場直通車制度,逐步擴大直通車適用範圍,不斷提升債券市場信息披露質量,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黃一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