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由資源博弈進化為利益博弈
實施懲罰性税收政策是通過高關税或對外國企業徵收更高的所得税、資源税等來限制外國企業對本國關鍵礦產資源的控制
有非洲中部國家在2018年將有色金屬和貴金屬的特許使用費費率從2%或2.5%提高到3.5%,並規定政府可以酌情決定將戰略礦產的特許使用費費率提高到10%,同時還規定了超額利潤税的徵收方式
有東南亞國家規定,外國投資者在生產5年後必須逐年剝離股份,到生產第10年時外資最多可持有49%的股份
加拿大實施的所謂“多步驟國家安全審查程序”,直接導致多個外資企業或項目被強制收回
大部分資源型國家尚未形成完整的工業體系,在製造業領域並未形成較強的產業競爭力,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又需要面對西方發達國家在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全方位進攻,因此希冀利用資源槓桿和保護主義來確保國家戰略安全、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
一些資源國認為,必須通過各種手段來保護自己的關鍵礦產資源供應,才能有效應對其結構性供需失衡趨勢
產業鏈中下游企業可以通過產業綁定和市場綁定獲取主動權,提高生產的可控性
文 | 王傑鋒
隨着全球產業升級和綠色發展議程的推進,關鍵礦產的重要性、稀缺性和分佈不均衡性日益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特別是在西方部分國家公開推行資源政治化、供應鏈陣營化戰略之後,一些國家關鍵礦產領域的資源保護主義迅速抬頭,並呈現出演化為全球性問題的趨勢。
提高資源效益獲得能力
當前階段,關鍵礦產領域的資源保護主義主要有以下表現:
一是推行產業鏈本土化戰略。
為降低對進口關鍵礦產的依賴,多國開始實施產業鏈本土化戰略——支持本國企業發展,提高本國產業鏈自給能力和生產效率。
具體舉措包括:
鼓勵本國上游關鍵礦產採掘企業向下遊加工環節拓展。通過給予税收優惠、提供貸款等方式鼓勵企業在國內建立關鍵礦產加工生產線,從而降低關鍵礦產的加工成本,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建立關鍵礦產產業鏈協同發展機制。通過制定產業政策、協調產業鏈各環節利益關係、建立開放性的創新平台等方式推動各企業之間的合作與協同,提高產業鏈整體效率和競爭力。
提高關鍵礦產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通過制定技術創新政策、提供研究資金和設備、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大力培養專門人才等方式,推動關鍵礦產加工環節的技術升級,利用先進工藝提升產品利潤率和應用範圍。
建立國內關鍵礦產庫存儲備制度。通過建立國家統一管理調節的庫存儲備制度加強供應鏈管理,降低關鍵礦產的供應和市場風險,實時高效管控進口數量和價格,提高國內供應鏈的穩定性和韌性。
推行產業鏈本土化戰略比較典型的案例是,2020年9月歐盟委員會向歐洲理事會、歐洲議會提交的《關鍵原材料彈性:繪製更加安全和可持續的發展之路》報告中,所提十大行動中的第5~8項,要求調查確定歐盟內部礦產開採和加工項目,提升礦產開發專業知識和技能,部署地球探測和遙感監測項目,以及實施降低環境影響的研發和創新項目等,旨在從歐盟內部挖掘資源,建立歐洲自主的選礦、開採、提取、精煉和合成產業鏈。
發展中國家也在利用政策手段推進產業鏈本土化。比如,東南亞有國家規定,鉛、鋅、鐵及銅精礦等半加工金屬的出口税税率和企業下游冶煉廠建設進度相掛鈎——冶煉廠建設進度達到30%以上免徵出口税;進度為7.5%~30%的出口税税率為5%;進度低於7.5%的出口税税率提升為7.5%。也有非洲中部國家在礦業法典中規定,只有具有該國國籍的自然人、在該國定居的外籍自然人、在該國註冊並主營手工採礦買賣的該國法人才有資格從事手工採礦行業,只有具有該國國籍的自然人才可從事手工採礦產品的批發。
二是廣泛利用税收政策工具。
為了保護本國資源和產業,提高外國企業和產品的競爭門檻,一些國家實施了各種税收政策,其中既有區別性優惠税收政策,也有針對性懲罰式税收政策。
實施優惠税收政策的國家對本國企業在關鍵礦產資源開採、加工等環節所繳納的税收進行優惠,包括減免企業所得税、資源税、增值税等,以鼓勵和支持本國企業在該領域的投資和發展。比如非洲東部有國家規定,本國企業投資超過10億美元的礦業項目,在建設期間可免除進口税和增值税,還可享受一系列税收優惠政策,包括礦業特許税減免、土地税減免等。
實施懲罰性税收政策則是通過高關税或對外國企業徵收更高的所得税、資源税等來限制外國企業對本國關鍵礦產資源的控制。比如,前述非洲中部國家在2018年新修訂的礦業法規中,就把外籍人薪酬特別税從10%的舊税率調整為前10年12.5%、此後25%的新税率。加拿大和美國則在2020年圍繞對方鋁產品大打關税戰。在美國向加拿大產品徵收10%懲罰性關税之後,加拿大對美國產品直接開徵27億美元報復性關税。
三是提高礦業特許使用費。
為了加強對礦產資源的保護,近年來各國紛紛加強了礦業特許管理,如設置特許費最低標準、明確徵費規則、提高使用費等,這在提升了政府對關鍵礦產資源的控制力,增加了政府收入的同時,也抬升了外國企業的經營成本。
澳大利亞政府將特許使用費分為固定費用和可變費用,固定費用基於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和礦區面積計算,可變費用則根據採礦企業的開採量和礦產資源的質量計算。
前述非洲中部國家則在2018年將有色金屬和貴金屬的特許使用費費率從2%或2.5%提高到3.5%,並規定政府可以酌情決定將戰略礦產的特許使用費費率提高到10%,同時還規定了超額利潤税的徵收方式。在非洲其他國家,特許使用費逐步提高的情況也不鮮見。
四是強化環保標準。
由於礦產資源開採對環境的影響較大,隨着社會環保意識的增強和對環境污染危害的認識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對採礦業實行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如規定礦產資源開採前需要進行環境評估、開採過程中要控制污染物排放、要回收和處理有害廢料、要遵守國家和國際環保標準、對違規企業進行大力處罰等。提升環保標準本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之舉,但有時也會被用來阻擋外國企業進入礦產資源領域或提高其投資成本、壓縮其利潤空間。
比如,加拿大就執行了比國際通行標準更嚴的採礦環保標準,要求企業開採前必須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全面核查對空氣、水、土地、生態系統乃至氣候變化的影響。此外還要求企業必須遵守國際勞工組織的礦工健康和安全標準等。在加拿大,礦業企業的環境合規成本通常佔總投資的10%到20%。
五是限制外資持股比例或強制性要求對外國公司持股或控股。
為防止外國公司獲取過多資源控制權影響國家資源安全和經濟發展,同時也為了留存更多開發利潤,不少國家出台了限制外資的政策。
比如,印度政府規定,所有稀土資源開發企業必須保留至少26%的股份給印度政府或印度公司,以確保印度對這些資源的控制權。前述非洲中部國家規定,國家無償持有新設立礦業企業最多10%的優先股股份,且股份不得被攤薄。前述東南亞國家規定,外國投資者在生產5年後必須逐年剝離股份,到生產第10年時外資最多可持有49%的股份。
六是直接推翻原有合同。
近年來,在資源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部分國家以保障國家安全、生態環境或經濟發展為由,採取法律或行政手段干預甚至直接推翻了原有跨國商業合同。
2022年10月,加拿大自然資源部發布《加強保護關鍵礦產行業不受外國國有企業影響的聲明》,在《加拿大投資法》基礎上對外國投資關鍵礦產的“淨利益”條款增加了四個審查標準,實施所謂“多步驟國家安全審查程序”,直接導致多個外資企業或項目被強制收回。
也有南太平洋島國自2019年起陸續出台一系列資源法規,包括修改礦業法、新設税費項目、調整礦業開發合同、強制國有化、規定本地化要求等,使得多個大型外資礦區面臨被收回的風險,最終部分項目通過談判實現了和平移交。
在印尼北馬魯古省中哈馬黑拉縣印尼緯達貝工業園,工人在鎳鐵事業部生產線上工作(2022年9月25日攝) 徐欽攝/本刊
着眼利益最大化的全球博弈
近年來關鍵礦產領域出現的保護主義傾向,具有深刻的政治經濟背景。
首先,大部分資源型國家尚未形成完整的工業體系,在製造業領域並未形成較強的產業競爭力,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又需要面對西方發達國家在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全方位進攻,因此希冀利用資源槓桿和保護主義來確保國家戰略安全、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一些資源國認為,只有利用自身優勢資源來發展相關產業,通過政策傾斜、經營優惠、技術培育、限制外資等方式打造本國安全可控、自主穩定的產業鏈供應鏈,才能提升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地位和影響力,保障國家長遠利益。
其次,近年來在“去碳化”浪潮下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和儲能設備等領域的迅猛發展導致了對關鍵礦產資源的需求快速增長乃至全球供需格局的結構性失衡,如鈷、鎳、鋰等都面臨長期短缺的局面。一些資源國認為,必須通過各種手段來保護自己的關鍵礦產資源供應,才能有效應對這種結構性趨勢。
第三,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主要經濟體為應對沖擊多采用了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刺激經濟,加上新冠疫情發生後全球貨幣供應又大規模擴張,導致資金大量湧入商品市場,推高了礦產資源的價格。這種價格波動引發了資源國利用其有利地位持貨待沽,也使其加大了保護力度以應對蜂擁而起的開發熱潮。
第四,霸權國家一方面就關鍵礦產問題打造集團化、陣營化“小圈子”,一方面策動部分資源國的衝突、戰亂和政治動盪,導致無論是資源國的礦產供應還是工業國的礦產利用,都不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而是融合了地緣安全、政治博弈等多種因素,這也催生出資源壁壘和保護主義。
第五,長期以來西方利用先發優勢爭奪經濟、金融霸權,打造壟斷機制和平台,造成礦產資源市場信息不對稱、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市場極易被操縱、資本非理性炒作和亂採濫伐等問題,極大干擾了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這也是一些國家採取更趨保守的政策加以應對,保護主義開始抬頭的一個重要誘因。
在津巴布韋馬斯温戈省的比基塔礦,工人從袋裝鋰精礦前走過(2022年6月17日攝) 塔法拉·穆瓜拉攝/本刊
持續推進平等開放的國際合作
關鍵礦產領域博弈日益加劇對世界經濟產生了顯而易見的影響。
一是加劇了供應鏈的不穩定性。以限制或禁止出口為主要標誌的措施,直接造成全球關鍵礦產供應鏈運轉不暢,加大了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生產部署和市場預測的難度,放大了供應和價格波動風險,使得本就脆弱的供應鏈進一步受損,削弱了全球經濟的增長和穩定。
二是增加了能源轉型和科技升級的難度。關鍵礦產的供應更加緊張,大幅推升了能源轉型和科技應用成本,有可能抑制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的發展。尤其是在對關鍵礦產有極高要求的清潔能源和綠色發展領域,供應鏈不穩定將損害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
三是破壞了國際投資環境。不利於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國際投資環境,人為造成內外企業在設立、經營、獲利等環節的不平等,增加了企業生產和流通成本。
四是打亂了區域經濟格局。部分國家和地區面臨斷供風險,迫使各國政府不得不重新調整經濟戰略以適應新的供需格局,造成區域經濟產業格局波動,不利於經濟一體化、貿易便利化進程。
在當前人類社會面臨諸多政治、經濟、環境挑戰的情況下,破解關鍵礦產資源保護主義,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
加強國際合作:平等、開放的國際合作能有效降低各國對關鍵礦產供應鏈風險的擔憂,是破解保護主義的關鍵。各國應加強協作,通過多邊貿易協議和投資協議促進資源開發、協調資源分配、促進自由貿易,減少流通成本,共同應對資源緊缺和供應鏈不穩定問題。
採購來源多元化:產業鏈中下游企業可以通過產業綁定和市場綁定獲取主動權,提高生產的可控性,對於風險較大的礦產類型應主動開展多元化採購,降低對單一渠道的依賴程度,以此倒逼保護主義政策做出調整。
推動技術創新:有針對性的技術創新可以極大降低對關鍵礦產的需求,各方可通過積極開發新型材料和替代技術來減少對特定礦產的需求。
促進資源合理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可減少對關鍵礦產的需求,從而降低供需失衡帶來的價格壓力。同時,推動可持續發展也能減少資源的過度使用和浪費,從而減少新增需求,緩解愈演愈烈的關鍵礦產供求失衡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