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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台華新材及董事長等收警示函:信披不及時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11月29日電 29日,台華新材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台華新材於2023年8月22日披露《關於遠期外匯交易產生匯兑損失的提示性公告》,稱為鎖定設備採購成本,分別於2022年12月5日遠期鎖匯買入30.23億日元、2023年2月7日遠期鎖匯買入31.96億日元。公司遲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該事項補充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來源:公告

  台華新材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董事長施清島、總經理沈衞鋒、董秘欒承連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相應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台華新材、施清島、沈衞鋒、欒承連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台華新材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並引以為戒,切實加強董監高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學習,推動公司合規建設常態化,積極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此前,台華新材披露,公司分別於2021年12月15日、2022年3月16日簽訂了部分設備採購合同,設備供應商要求使用日元或美元結算,合同簽訂時美元兑日元匯率分別為114.28、119.12,根據合同金額621900萬日元,摺合成美元為5414萬美元。

  為鎖定設備採購成本,台華新材分別於2022年12月5日遠期鎖匯買入302284萬日元,2023年2月7日遠期鎖匯買入319616萬日元。鎖定遠期美元兑日元匯率在125.05-128.72之間,根據合同金額621900萬日元,摺合成美元為4879萬美元,與簽訂合同時匯率相比,公司節約了約535萬美元設備款。

  在美元兑日元持續升值的情況下,經台華新材財務部門測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遠期外匯交易已給公司帶來人民幣2772.79萬元的匯兑損失,佔202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32%,累計浮動虧損金額已超過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且絕對金額大於1000萬元。

  資料顯示,台華新材目前已形成錦綸紡絲、織造、染色及後整理一體的完整產業鏈,公司專注於尼龍6、尼龍66及尼龍環保再生系列產品及其他化纖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業績方面,台華新材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約35.16億元,同比增長16.8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3.27億元,同比漲9.99%。

  二級市場上,台華新材股價震盪上行,截至11月29日,年內已漲超20%。(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