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王宏)訊,截至目前,除大家資管處於風險處置期2020年信息披露暫緩以外,其餘27家專業的保險資管機構業績均已出爐。
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2020年保險資管機構營收和淨利潤都出現大幅增長,其中有11家保險資管淨利潤增速超50%。但盈利能力有着明顯的頭部效應,4家保險資管機構淨利潤佔全部淨利潤比重達到了68.85%。業內人士表示,中小保險資管機構可以差異化發展,重點拓展另類業務。
此外,根據銀保監會此前發佈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披露要求,2020年保險資管機構還加強了對關聯交易數據的完善披露。
六家機構營收增速超60%
據財聯社記者統計,27家保險資管機構的年報數據顯示,2020年合計營業收入為368.15億元。
其中,營收增速較快的包括泰康資產、國壽資產、民生通惠資產、華泰資產、中意資產、光大永明資產、工銀安盛資產、百年保險資產、交銀康聯資產、永誠資產,營收增速分別同比增長了73.2%、40.3%、60.2%、60.6%、43.2%、34%、229%、39.2%、92%、366.5%。
作為保險資管營收主要來源的管理費收入一項,在2020年也取得了不小的增長。據悉,保險資管公司的資產管理費收入,主要來源於受託資金的管理費收入以及發行資管產品的管理費收入。其中,受託資金主要是母公司險資,以及各類養老金、銀行理財等第三方資金;發行的資管產品則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組合類產品等。
在11家披露了管理費收入的保險資管公司中,泰康資產、華泰資產、工銀安盛資產、交銀康聯資產2020年資產管理費收入增速分別為73.2%、72.5%、228.3%以及99.7%;佔營收比重分別為89.6%、84.1%、96.2%以及95.8%。
而根據保險資管協會此前的調研數據顯示,2020年已經開業的27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其他8傢俱有存量保險資金業務的機構,管理費及其他收入合計321億元,與2019年的252億元相比,增幅達到27%,連續兩年實現較快增長。
某保險公司資管部相關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保險資管公司會更關注AUM(資產管理規模)指標。
根據泰康資管公司官網披露,截至2020年末,泰康資管受託資產管理規模超過2.2萬億元,其中第三方資產總規模超過1.2萬億元。平安資管官網披露,截至目前其資產管理規模超過3.63萬億元,第三方資產管理規模超過0.9萬億元。而國壽資產官網則披露,其旗下管理資產突破4萬億元。
據中國保險資管協會此前發佈的2020-2021年保險資產管理業綜合調研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已經開業的27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其他8傢俱有存量保險資金業務的機構,資產管理規模合計21萬億元,同比增長19%,為近五年最高。
賺錢能力頭部效應明顯
保險資管機構淨利潤增速也十分可觀。2020年27家保險資管機構合計實現淨利潤172.95億元。
包括泰康資產、光大永明資產、工銀安盛資產、長城財富資產在內的四家資管機構,2020年淨利潤增速均同比超過了100%,其中工銀安盛資產淨利增速同比更是達到了343.2%。此外,國壽資產、太平資產、民生通惠資產、新華資產、華泰資產、英大保險資產、百年保險資產淨利潤同比增速也都超過了50%。
從數據中可以看出,不同保險資管機構之間賺錢能力分化較大,頭部效應明顯。
其中,泰康資產、平安資產、國壽投資保險資管以及國壽資產2020年淨利潤分別為43.84億元、31.54億元、22.32億元以及21.38億元,共計119.08億元,佔27家保險資管公司總利潤的68.85%。
與此同時,時隔兩年之後,泰康資產的淨利潤再度超越平安資產。2018年和2019年,平安資產盈利排名第一,泰康資產次之。在2017年時,泰康資產曾位列第一,平安次之。
對於頭部效應明顯的情況,某保險資管公司研究員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中小規模的保險資管機構應該差異化發展,找準自己的特色發力點。“比如非標這塊是相對容易做的,也是容易上量的,小保險資管機構可以重點拓展另類業務。”
某保險集團相關財務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規模小的管理公司,一方面可能要在一些專業或者細分領域有所特長,另外每家公司策略不一樣,有些公司並不是靠利差“掙錢”,還需要具體分析。
關聯交易披露增強
財聯社記者還注意到,與2019年的財報相比,2020年保險資管公司年度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更清晰完整。
國壽投資披露的財報顯示,2020年公司與控股子公司共發生新籤合同口徑關聯交易126項,交易金額共計31.7億元。而人壽資產財報顯示,2020年公司與21個關聯企業共發生關聯交易56筆,涉及金額20.27億元,其中包括兩項重大關聯交易,金額共計16.3億元,分別為與人壽集團、人壽股份簽署委託投資協議。
新華資管也披露,2020年公司共發生關聯交易393筆,其中涉及資金運用類335筆,金額25.65億元,利益轉移類5筆,金額45.14億元;保險業務類13筆,金額7.12億元,提供貨物或服務類40筆,金額1.74億元。
某大型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這與銀保監會在2019年發佈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有關,根據上述辦法規定,保險公司要加強信息披露,在年報中不僅要按照會計準則披露關聯交易情況,還應當按照監管要求披露當年關聯交易總體情況。
業內人士表示,加強管理交易的信息披露,是為了跟蹤監控保險資金流向,層層穿透至底層基礎資產。對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穿透認定關聯方和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