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華信息之爭升級 中嘉博創被申請撤銷併購

中嘉博創重要子公司面臨失控的事件又有新進展。11月23日晚,中嘉博創發佈公告稱,公司重要子公司嘉華信息的原實控人,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書,要求撤銷對嘉華信息的資產購買協議及相關的業績補償等協議,並提出1.76億元的賠償。

公告顯示,此次仲裁的申請人為劉英魁、寧波保税區嘉語春華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語春華”)、寧波保税區嘉惠秋實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惠秋實”)。2018年,中嘉博創以14.8億元的價格從以上三方手中收購了嘉華信息100%股權。

在申請書中,三方申請人請求裁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購買資產協議》《購買資產協議之補充協議》《業績補償協議》以及《債務和解協議》已解除;同時裁決中嘉博創向劉英魁返還嘉華信息55%的股權、向嘉語春華返還嘉華信息35%的股權、向嘉惠秋實返還嘉華信息10%的股權。

此外,申請人還請求支付違約金及税款損失,其中違約金共計7400萬元,税款損失共計1.02億元。另外還有律師費等各項費用93.57萬元。上述金額共計1.76億元。

對於提起仲裁的理由,三名申請人表示,中嘉博創未按約定期限支付全部現金對價;未按約定將嘉華信息不低於70%的股權向申請人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利用工商登記的股東地位,隨意變更嘉華信息法定代表人,擾亂嘉華信息經營管理,構成嚴重違約。因此,提出解約並賠償。

中嘉博創對此表示,基於申請人財務狀況明顯惡化,劉英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且其控制的公司近兩年曾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履行業績補償責任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監管機構對此亦高度重視並要求加強保障措施,為保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暫時中止支付交易對價和質押嘉華信息股權,申請人以此為由要求單方解除協議,不符合事實和相關協議約定。

中嘉博創還表示,申請人提起仲裁的主要請求為解除重組相關協議,對於公司多次提出的履行業績補償義務以及履約保障措施未給出任何明確答覆,公司堅決反對任何為逃避應履行的協議義務而採取的惡意解約行為。

向前回溯,由於嘉華信息未在業績承諾期內完成業績承諾,引發了中嘉博創與嘉華信息原股東的對壘。今年上半年,嘉華信息更是出現了虧損,淨利潤為-663萬元。中嘉博創收購嘉華信息共形成商譽12.37億元,成為中嘉博創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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