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碳達峯過程中,這些風險不容忽視
“目前,我國尚處於工業化後期,經濟發展仍有較高預期。在此情況下,能源需求將緩慢增長,直至2030年後才有可能趨緩、達到峯值。以化石能源為主的結構,導致二氧化碳排放仍會有增長。為實現碳達峯,要大幅降低單位GDP碳排放強度,以此抵消經濟增長帶來的新排放。換句話説,單位GDP碳強度的下降率要高於GDP的增長率。”在近日舉行的“中國電力圓桌”2020年四季度會議上,中國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錶示。
一邊是經濟持續發展,一邊是控制碳排放增量,如何兼顧?與會專家普遍認為,以碳達峯為目標導向,關鍵在於推進單位GDP能耗強度下降,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但在此過程中,一系列潛在風險必須引起警惕。
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就是減碳
根據最新目標,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由此可使能源總需求的增量,基本依靠增加非化石能源供應來滿足,從而實現碳達峯。”何健坤稱。
在此之前,大量化石能源何去何從?何健坤錶示,以長期碳中和目標為導向,必須嚴控煤電、鋼鐵、石化等高耗能產業擴張,注重以電能利用取代煤炭、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直接燃燒利用,用智能化、電氣化推進終端消費的脱碳化。尤其要避免近期高碳基礎設施和產能擴張的技術鎖定效應,以及高碳產能提前退役帶來的擱淺成本。
在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吳吟看來,儘可能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就是減碳。“為實現碳中和目標,節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節能是第一清潔低碳經濟能源,不是面向單一領域或某一地區,而是要推進系統節能、形成節能氛圍。”
以碳基能源利用為例,吳吟表示,我國煤電裝機容量10.1億千瓦,發電煤耗若能達到289克標準煤/千瓦時,可節煤4.17億噸;鋼鐵、建材、化工單位產品煤耗若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可節煤4.2億噸;燃煤工業鍋爐若採用高效、低排放的煤粉爐,熱效率由65%提至90%,可節煤1.4億噸;居民和服務業燃煤爐灶採用熱效率70%的新型爐灶,可節煤2.1億噸。
“這幾項加起來的節煤量,相當於8.5億噸標準煤。按照2019年能源消費總量48.6億噸標準煤計算,在非化石能源用量不變的情況下,其比重可由原本的15.3%提高到18.6%,節能潛力巨大。”
警惕轉型帶來的安全風險
除了化石能源帶來的高碳風險,可再生能源發展也面臨值得警惕的問題。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指出,碳中和目標掀起能源電力系統轉型的新熱潮,但其中,存在大概率且影響巨大的“灰犀牛”事件,以及小概率、高風險的“黑天鵝”事件。具體而言,分別指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波動性、不確定性、隨機性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造成的影響,和由小概率自然現象引起的能源安全大風險。
“傳統電力供應安全體系,建立在以煤電、水電、氣電、核電為基礎的‘源隨荷動’模式上。‘源’供應的安全性穩定,決定了電力系統的整體安全性。過去1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雖快,但佔比依然不大,電力系統仍以煤電為主體,後者起到兜底保障作用。而在碳中和目標下,可再生能源將大規模、大比例進入電力系統,使得能源安全問題的性質發生新的重大變化。”王志軒表示,目前對“灰犀牛”已有高度認知,處於破解難題階段,但對“黑天鵝”的認識遠遠不夠,應對幾乎處於空白。“比如,大面積、長時間的陰雨天、靜風天,對光伏、風電為主體的電力系統將造成重大電力斷供風險。
雖是小概率事件,一旦發生破壞性很大,對經濟社會和日常生活將帶來災難性風險。”
這一觀點,得到中國能源研究會特邀副理事長韓水的贊同。“新能源在較長時間內不發電,並不是偶然事件。調研顯示,西北地區連續4天無風的情況常有發生,將來若有超過80%的新能源進入系統,對電網而言是極大考驗。今後輸送新能源還要不要發展火電?備用電源如何配置?持續4-5天甚至跨季節的儲能如何發展?”
重視風險防範成本的傳導
面對上述問題,與會專家進一步提出建議。何健坤認為,“十四五”應確立積極的節能降碳指標,力爭單位GDP能耗強度下降14%,非化石能源比重達20%左右,並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5億噸標準煤以內。“十四五“期間,力爭實現煤炭消費達峯甚至負增長;“十五五”期間,石油消費量爭取達峯。期間天然氣消費增長產生的碳排放,必須由煤炭消費量下降所減少的碳排放來抵消。
韓水也稱,能源消費總量越大,對實現碳中和提出的要求就越高。但目前,我國單位GDP能耗仍是發達國家的2倍左右,部分行業甚至存在高用能、低貢獻的情況。“比如,工業用能佔比約為66%,對GDP的貢獻卻只有32%;交通用能佔比在9.2%,在GDP貢獻中僅佔4.3%。為有效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這些行業應該加速轉型。”
同時,“不能把所有注意力全部壓在風電、光伏身上。核能、氫能等,對於電網運行安全控制有好處的非化石能源,以及煤電機組耦合生物質發電等低碳發展方式,同樣值得關注。”韓水錶示。
王志軒提出,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也是以電價為引導的能源電力轉型過程,各種風險控制成本就是能源轉型成本,最終必然傳導至終端用户。“沒有將電能全成本傳導到終端用户,不利於用户認識低碳發展的艱鉅性,也會間接影響碳價,以及碳市場正常運行。因此,電價政策改革要以電能商品屬性為依據逐步完善,政府要高度重視系統支撐和風險防範的成本傳導。可再生能源即便發展到比煤電更便宜的階段,是否就能構建一個百分之百的可再生能源系統,仍是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